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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意见

玉溪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
玉溪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80号)和《玉溪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玉办发〔2015〕49号)精神,认真落实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通过五年努力,全市以“三湖”径流区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方式得到明显转变,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稳步扩大,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力争到2020年,将澄江县、江川区建成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区),建成绿色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街道)9个、示范村18个、示范企业18个以上,建成种养结合示范点(场)50个以上;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比重达农产品生产总规模的80%以上,有机农产品比重明显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的农业结构调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畜则畜、宜果则果”的原则,在海拔1900米以上山区有序退出烤烟种植,发展核桃等特色经果林,配套推进林下种养;在海拔1300米以下的干热河谷区退出陡坡山地甘蔗种植,发展早熟柑桔等特色水果;在海拔1300至1900米的中海拔地区发展烟、菜、花、果等高效生态特色作物;在高等级公路和交通主干道沿线发展以景观植物为主的生态观光农业;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二库” 径流区,加大蔬菜、大棚花卉等高耗肥(药)作物退出力度,发展高效水果和水稻、荷藕等具有湿地功能的水生作物;以城郊结合部和蔬菜常年连作区为重点推进水旱轮作。全面实施“三湖”径流区禁养、限养措施,禁养区退出规模养殖,限养区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小区)向山区县(乡镇)转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烟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循环生产示范。科学布局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业内部结构,形成产业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物质多级循环的农业经营模式。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种植基地走种养结合之路,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相应规模的种植基地,促进种植业与养殖业配套发展,实现畜禽养殖粪污循环利用,就地消纳,种养双赢。规模流转土地建立种植基地的经营主体,要规划或预留相应规模的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果园、林地资源,发展以山地养鸡为重点的林下养殖。大力推广种草养畜,发展草食牲畜。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到2020年,力争澄江县和江川区创建为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区;基本建成红塔区大营街街道、江川区九溪镇、澄江县龙街街道、通海县高大乡、华宁县宁州街道、易门县十街乡、峨山县大龙潭乡、新平县水塘镇、元江县澧江街道等9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街道);每个县区建成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村和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加快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有机肥生产企业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县域大循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延伸内部循环链条,推广“废弃物资源再生”产业循环模式,充分利用农产品加工下脚料加工饲料或有机肥,实现区域中循环。鼓励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发酵池、沼气沼渣沼液利用设施,利用畜禽粪便等农业有机废弃物生产有机肥,实现内部微循环。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与利用率达85%以上,建成以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源天生物集团肥业有限公司、云南思创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华宁喜超农业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等生物农药、有机肥生产示范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主要特色农作物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扩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模,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制度,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标准组织生产和订单收购,建设一批蔬菜、水果、花卉、畜禽等标准化生产基地,扩大标准化技术应用面,促进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落实农业、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全市制定农作物地方标准(规范)达2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70个以上,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推进农业生态循环生产技术应用。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间作套种、林下种养、稻鱼共生、“猪-沼-果(菜、稻)”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构建功能互补、能量循环、高效生态的种养循环利用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每年新增节水减排面积10万亩以上。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实行有机肥替代,强化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力度,扩大缓(控)释肥、生物肥、水溶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低风险农(兽、渔)药示范,每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0万亩次、蔬菜控氮减磷施肥面积40万亩次,每年增加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0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10万亩次。推广果园套种绿肥及豆科作物,推广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和适时揭膜技术。扩大稻田养鱼示范,每年推广稻田养鱼3万亩以上。在星云湖、杞麓湖近岸湖面和富营养化池塘,推广作物漂浮栽培技术。逐步扩大城郊结合部及蔬菜常年连作区水旱轮作种植规模。推进农膜、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全市节水减排面积新增50万亩以上,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9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率达30%以上,力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烟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生态循环农业保护体系建设。强化耕地土壤环境监测预警,设立监测点,开展土壤理化性质监测,科学评估农业生产和投入品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基本农田耕地质量调查及分析评价,掌握土壤质量现状,分级、分类、分区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探索建立以盐渍化、重金属污染等为重点的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修复机制,强化农业生产主体的耕地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耕地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排污监管,依法规范化肥、农药、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抓好畜禽养殖(小区)粪便等污物处理,严厉查处污染农业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小组负责全市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区要在深入分析、研判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按照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原则、重点、措施和目标,优化特色产业布局,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科学引领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示范乡镇、村、企业,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谋划和建设一批带动作用大、见效快的重点项目,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动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形成多元化生态循环农业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中低产田地改造、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项目,要优先安排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内容。政府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要把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林下山地养鸡、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沼气池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还田、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集约用水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培育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推广节水、节肥、节能、节材、节劳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农作模式,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宣传,对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示范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树立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理念,营造政府积极主导、农民自觉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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