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玉政办发〔2016〕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玉政办发〔2016〕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1号)、全区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会议以及《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政发〔2016〕9号)等精神,加快推进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改革发展步伐,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现就推进和支持玉林辖区农信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步伐,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玉林辖区农信社经营规模迅速壮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体制转变,转型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信社是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主力军。全面推进辖区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迫切需要,对防范和化解农信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加快组建农商行步伐,有利于扩大业务范围,拓宽服务领域,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能更加有效地提升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水平,能更好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玉林辖区内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立现代农商行为契机,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块资源,大力化解历史包袱,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推进农商行组建工作步伐,加快金融发展,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为玉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辖区内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强力推动。
2.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进各类合规的社会资本,大力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商行。
3.依法合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坚持“成熟一家、组建一家”,扎实推进。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彻底化解改制机构的风险,严禁“简单翻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
4.分步实施。紧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信社经营状况,采取“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一社一策、分步实施”的策略,制定符合实际的组建工作方案,确保农商行组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目标
以建立现代银行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努力把农信社打造成产权明晰、资本充足、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商行,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支持。用3-5年时间将辖区内6家农信社全部改制组建成农商行。具体目标是:
1.2016年11月底前将陆川农信社的主要监管指标达到组建农商行准入条件,并启动陆川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陆川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
2.2018年底前完成容县和市区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
3.2020年底前完成其余3家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
三、重点工作
(四)推动各项指标达标。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全面了解掌握农信社目前主要监管指标,包括达标稳定性、未达标指标差距、指标变化趋势等情况,重点深入分析未达标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合理测算、评估为完成指标达标所需要的人力、资金及时间等各方面详细数据,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解决办法和协调措施。由于农信社受到外部宏观经济问题等因素影响导致指标未能达标的,应适当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农信社加快发展;由于客观存在、历史遗留等方面问题导致指标未能达标的,应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出面协调,创新处置方式帮助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和扫清发展障碍,确保农信社各项主要监管指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持续稳定达标。
(五)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农信社和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全力协助农信社开展清收活动。对各级政府部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对企业、个人不良贷款以及诉讼未执结贷款案件、诈骗农信社贷款案件,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提升案件执结率;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开展专项打击骗贷行为活动,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抓好股权改造工作。拟改制农信社要及时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风险底数,认真测算主要监管指标达标缺口情况,拟定增资扩股计划和溢价水平。一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入股农信社,优先吸收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营企业参与改革。二是溢价发行股金,切实做实资本。要结合实际开展增资扩股工作,科学测算股金规模,合理确定股金溢价范围,溢价发行股金,化解改制机构历史包袱,做实资本,形成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三是构建社会资本投资农信社的保障机制。积极宣传农信社增资扩股政策,积极引导优质企业参股,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发挥在促进机制转换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农信社股东资质审查。严格股东准入审核,按行政许可规定审核其资质条件,严防关联企业违规参股。加强股东注资监管,确保入股资金真实合法、足额到位。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入股农信社,协调引导优质企业参股农信社,引进符合入股条件的企业入股农信社。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增强农信社的资金实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账户开设、财政性存款等方面要予以倾斜;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在支农支小再贷款方面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支持。对农信社部分营业用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报建材料及房产证等情况,造成产权不够明晰的,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帮助农信社办理好土地、房产等相关证件,依法减免所涉规费。对农信社在清收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处理和固定资产确权中的税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减免的,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对组建农商行产权不够明晰的抵债资产和政府优质资产所置换的土地,应给予扶持政策进行办理。税务部门对报送的资产损失(如不良贷款、票据、拆借资金等损失)申报应快速审核办理。凡涉及农信社网点安防合格证和消防合格证,公安和消防部门应依法办理并减免费用。对改制更名的名称核准、营业执照变更等手续的办理,工商部门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减免企业名称核准及证照工本费。凡是农商行组建中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的事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想方设法将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坚决落实到位。
(八)引导农信社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深挖自身潜力,改善业务经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大力组织资金,增强资金实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积极开展中间业务,不断扩大多元化收入来源;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合理控制成本收入比,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发展战略和价值创造为导向,加快建立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加值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农信社改制工作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市成立推进和支持农信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专人专职负责,推进农商行组建工作制度化,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要定期听取农信社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农商行组建工作的落实。
(十)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和支持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并负责本辖区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整体推进、一社一策的方式。农信社要制定改制方案和清收不良贷款、增资扩股、置入资产等专项方案,陆川农信社于2016年8月底前、其它农信社于2016年9月底前报送到市推进和支持玉林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加快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导推进、跟踪问效等各项工作。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玉林银监分局具体负责政策辅导、督促检查、验收把关等工作,从农商行筹建到开业批复的全程同步介入指导,在行政许可审批、新业务开展、股金分红等方面对农信社给予支持。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玉林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对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改进和加强对县级法人机构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在业务发展、风险管控方面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农信社改革发展。各农信社作为经营主体,要加快改革步伐,强化经营管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实现改革工作目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工作进展情况,对提前和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消极懈怠、进度落后,不能按期完成组建工作任务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农信社改革组建农商行任务圆满完成。
(十一)强化工作督导。市级成立由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和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玉林办事处组成的推进和支持农信社改革加快组建农商行工作督导组,派驻农信社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适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促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信社在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为农信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做好稳定和风险防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信社在深化改革期间的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农信社改革应急预案,对农信社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和突发性问题,提前预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切实加强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扎实做好农信社维稳工作,对涉及农信社职工个人利益的问题,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在改革过渡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项金融服务正常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推进和支持农信社改革加快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推进和支持农信社改革加快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苏海棠 市长
副组长:丘德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汪下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周艳萍 副市长
成 员:吕文德 市发改委主任
吴永华 市财政局局长
梁志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家强 市住建委主任
陈立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 明 市工商局局长
谢炳忠 市金融办主任
陈 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卢 山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 建 市国税局局长
陶 伟 市地税局局长
李世炎 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行长
吴庆平 玉林银监分局局长
黄海明 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玉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玉林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黄海明同志兼任,承担农信社深化体制改革及农商行组建的日常事务工作。

评论

深水猫死の浅水鱼亡

县长是80后?

5小时

嬲噻

有什么区别?

5小时

海上森皎月

有区别吗

半年前

云朵有点甜

给玉林退伍军人服务局点赞了!

半年前

立雪寒梅

女强人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玉林会展业的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玉林会展业的意见(玉政发〔201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玉政发〔2005〕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快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6〕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0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意见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意见各县(市)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根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