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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带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带动的实施意见(岩委发〔2008〕7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为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带动的实施意见
(岩委发〔2008〕7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龙岩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求先行,在海西纵深推进中当前锋,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大力推进品牌带动,培育、发展和保护各类品牌,构建地区性、全国性和国际性品牌层级递进、特色明显、充满活力的品牌体系,充分发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推动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先行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增创竞争新优势,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做强经济领域品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1、工业品牌:着力培育壮大在海西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产品、企业、产业品牌。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夯实品牌创建基础,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引导龙工装载机、龙净除尘器等国家级品牌争创中国世界名牌,提升拓展七匹狼卷烟、佳丽斯床上用品、喜鹊毛巾、三德水泥、森宝鲜冻肉鸡等产品为全国知名品牌,培育发展龙马专用车、卫东环保、畅丰车桥、金鑫钨制品、标志食品等产品为省内知名品牌并争创国家级品牌,力争到2010年拥有中国名牌产品6个、中国驰名商标13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省名牌产品85个、省著名商标90件、市知名商标200件,龙工装载机2011年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深入实施“百家千户”培育工程,推动品牌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扩大产值超亿元和超十亿元企业阵容,培育“百亿”企业,形成一批领军企业,力争到2010年,产值超亿元企业165家,超十亿元企业12家,龙烟、龙工、紫矿2011年左右培育为“百亿”企业,成为海西的领军企业、全国行业的重要企业。发挥品牌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建设大项目,延伸产业链,加强协作配套,促进产业聚集,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把行业内主导品牌产品、品牌企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形成全国金铜矿业重要开发生产基地、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卷烟生产基地和“海西”重要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建材生产基地、能源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争创新罗“中国铸造之乡”、硬质合金产业园,打造连城、新罗光伏产业园,长汀稀土产业基地和上杭“海西铜都”等产业品牌。
2、农业品牌: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大陆阿里山”品牌和新农村建设品牌。充分发挥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的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精心组织实施“一村一品”示范工程,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推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咸酥花生、连城地瓜干、远山农业、漳平水仙茶、武平绿茶、永福杜鹃、永福高山茶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培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力争到2010年拥有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省名牌农产品16个、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2家、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区5-7个、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3-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5件。依托漳平永福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培育、运作“大陆阿里山”品牌,创新创业园管理体制机制,营造园区良好投资环境,加快桂月公路、台缘山庄、“三农”服务中心、职工文化交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闽台缘高山茶产销合作社发展,争取承办2010年海峡两岸茶叶博览会,建成全国最大的台湾高山乌龙茶知名产区,科学规划和开发园区观光旅游资源,将园区打造成全国农业观光旅游示范点,力争通过3-5年努力,把“大陆阿里山”品牌打造成全国性特色品牌,创业园在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现代农业示范、高山乌龙茶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台湾农民创业园前列。推广“洋畲经验”,重点抓好上杭古田、漳平永福2个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实验区和10个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形成一批生态带动型、工业主导型、商贸物流型等类型多样、充满活力的特色村镇,力争通过3-5年努力,把2个实验区打造成全省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示范区,同时争取整村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培育海西有影响力的新农村建设品牌。
3、服务业品牌:着力引导服务业树立品牌经营理念,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打造一批区域性服务业品牌。
--商贸物流品牌:着力培育区域性大型流通企业、现代物流业品牌。提升现代流通发展水平,培育米兰春天、新华都辉业、龙岩国际商贸中心、龙岩大百货商场等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力争到2010年创建省流通龙头企业2-3家,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力争到2010年拥有中华老字号1-2个、福建老字号3-4个;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龙岩交通枢纽优势,规划建设一批集散、辐射力强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培育发展龙岩邮政物流、龙岩象屿物流、闽西农资物流、闽西农产品物流、闽西交易城物流、福建龙门物流等一批知名物流品牌,把龙岩打造成闽粤赣边区域物流商贸中心。
--金融服务品牌:着力做强做优金融业,提升金融保障水平。引导金融业积极拓展业务,借鉴国内外金融品牌企业的先进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和提升本地金融品牌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金融服务机构,争取我市进入全国第三批村镇银行试点范围,在相关县市开展组建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推动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村镇银行;推动促成民生银行、福州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推进信托业、典当行等地方性金融业发展;鼓励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支持上杭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紫金矿业集团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财务公司。出台扶持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壮大担保基金规模,支持行业商会、协会成立行业性、互助式担保公司,新罗、武平等县(市、区)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力争到2011年培育3家基金超亿元的担保机构。
--旅游品牌:着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客家、红色、生态”旅游精品品牌。完善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景区精品化建设,创新旅游经营管理模式,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强化龙台旅游合作,做大做强福建(永定)土楼“世界文化遗产”品牌,推进梅花山环线旅游、梁野山、龙湖、云顶茶园旅游开发、新泉温泉度假村等项目建设,推进冠豸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地质公园,古田会址旅游区和冠豸山风景区提升为国家5A级旅游区,长汀红色旅游景区和培田古民居景区创国家4A级旅游区,龙岩市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连城创中国旅游强县,武平建设中国生态旅游大县,上杭、永定创优秀旅游县,提升知名度、美誉度,打响以永定土楼、客家祖地为代表的“客家之旅”,以古田会议旧址群、长汀红色旅游为代表的“红色之旅”,以冠豸山、梅花山、龙湖、梁野山、九鹏溪、云顶茶园为代表的“生态之旅”,把我市打造成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4、外经贸品牌:着力培育出口名牌、聚集效应强的产业园区和建设对台经贸合作重要基地。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争创国家、省出口名牌,力争到2010年,实现中国出口名牌产品1个以上,省出口名牌产品3个以上,1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25%。打造提升“11.18”中国龙岩投资项目洽谈会为海西有重要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完善园区管理体制,突出园区产业特色,承接产业转移,引进聚集力强的品牌企业和重大项目,促进工业园区向产业园区转变,做大做强8个省级工业园区和1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打造一批在海西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园区,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确认龙岩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积极开展对台招商,着力对接机械、纺织、电子、旅游、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力促永定国产实业水泥二期项目建成投产,推动上杭枫竹湾体育休闲公园、新罗龙台新农村休闲生态农业园等项目落地生成,支持连城(庙前)、永定德泓光电科技园等台商工业园建设,成为台商投资的聚集地,形成对台经贸合作重要基地。
5、城市建设品牌:着力建设闽粤赣边区域中心城市和国家级城市品牌。科学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持续推进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2009年建成龙厦铁路并开工建设赣龙铁路复线,2012年基本建成高速公路主骨架,实现县县通高速,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中心城市与厦门、县(市、区)的一小时经济圈。做好中心城市总规修编,加快南移西扩北拓,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商务写字楼、物流商贸、人居三大板块建设,形成功能效应较集中的商务中心、大商业大流通的区域性现代流通中心和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人居板块。实施中心城市“绿亮美”工程,推进城市绿化、城市亮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启动新一轮龙津河污染整治工程,清理整治一重山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国家级品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市品牌。培育一级建筑企业、特级建筑企业,争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打造建筑业品牌。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带动县域城市、小城镇发展,新罗区争创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上杭县建设次中心城市,长汀县建设海西西部名城、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武平县建设闽粤赣边中心县域城市,连城县建设旅游度假城市,永定县建设“土楼之都、客家故里”,漳平市建设生态工贸城市,构建特色鲜明、聚集力强,适宜创业、创新、居住的城市体系。
(二)创建社会领域品牌,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1、科技品牌:着力争创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实施重大技术专项。制订龙岩市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09年龙岩得到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授牌,成为构建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基地。建成市科技创业园,建设一批国家、省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10年按新办法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加快建设面向重点产业的10个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铜产业关键技术、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2、文化品牌:着力打造红色文化品牌、客家文化品牌和闽西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充分发挥闽西红色资源优势,突出打响以“古田会议”为核心的闽西红色文化品牌,扩大影响力。举办纪念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活动;实施古田会议旧址群维修改造工程,整合以古田会议旧址群为中心的红色资源;鼓励和支持红色文化精品创作,争取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古田会议》文献专题片,举办以古田会议为创作主题的“红土地?蓝海洋”笔会;组织编写古田干部教育基地培训系列教材,建设“红色古田”干部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加强对客家文化的系统研究、保护和开发,突出对台客家文化交流,开展“海峡客家”系列活动,打造以扩大对台客家文化交流为核心的客家文化品牌。策划一批“海峡客家”入岛文化节目,推进“客家语频道”和“客家语之声”频率申报、《客海往事》拍摄、客家族谱入岛布展、客家文化节目赴台巡演、与台湾客家社团联办《环球客家》杂志等工作,做大做强中华客家网;统筹举办客家土楼文化节、海峡客家文化论坛、首届客家歌曲大赛、首届海峡两岸客家风情摄影交流展以及其它具有县(市、区)特色的“海峡客家”文化活动;建设“福建土楼”博物馆、客家祖地馆、客家族谱新馆、武平文博园、海峡客家论坛中心、永定博物馆等一批客家文化场馆;积极申报国家级“闽粤赣边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客家文化遗产保护。提升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途“绿亮美”水平,强化沿途广大乡镇(村)、旅游风景区、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县城、村镇),打造“闽西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品牌。
3、教育品牌:着力打造“红土书香”教育品牌。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等领域培植一批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窗口学校、重点专业,造就一批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社会公平,制定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推进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扩容建设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使寄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总结新罗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办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大力实施收费、招生、考试“阳光工程”。
4、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品牌:着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及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加强中心城市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市第一医院新院、第二医院分院、人民医院扩建、市妇幼保健院等一批项目建设,扶持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运行机制,实施新一轮“百院建设、千人培训”计划,力争到2010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旧房改造。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群众受益面,确保参合农民利益。培育一批在省内外有声誉的重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临床医学中心,创建一批以龙岩“120”急救中心为代表的全国医疗卫生文明窗口单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推广农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推动劳务派遣,组织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推动创业带就业,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及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5、体育品牌:着力创建竞技体育强市。围绕“国家奥运争光计划”,规划制定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整合现有体育资源,创办龙岩市体育运动学校,完善市县两级体育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发展举重、羽毛球、体操、水上运动、武术、射击等优势项目,推进田径、游泳等其他项目的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发展地方特色项目。完善运动员选材、培养、输送和教练员引进、使用、考评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练员、运动员积极性,持续向省、国家培养输送更多高水平体育人才,争取在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中摘取更多金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群众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增强人民体质。
6、生态龙岩品牌:着力打造海西生态示范区。加快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核心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推进冶金、煤炭、建材、电力、化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一批省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推进无公害生态养殖,新罗争创海西生态养殖示范区,着力培育生态效益型产业。加强现有污染源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水、大气污染治理,严控出现新的污染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公益林、湿地和防护林体系保护和建设,力争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走在全省前列,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三)打造工作服务品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
1、公共服务品牌:着力打造海西有影响的政务品牌。增强政府部门的品牌意识,打造绩效型、透明型、服务型政府,为推进品牌带动提供服务保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创新审批方式,继续深化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改革,建立市、县、乡联动的行政审批网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探索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创建“人民满意”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听证、社情民意反馈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决策制度,建立“网上信访”市长信箱,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深化绩效评估,加强效能监察,限定工作办结日制度与行政问责制相结合,强化对行政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创新项目工作推进机制,整合项目开发力量,建立重大项目会商和市领导挂钩制度,试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问责制。打造以推进电子政务为重点的“数字龙岩”信息化服务品牌,争取2009年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程度和应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力争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平安建设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打造“客家民俗生育文化和红色生育文化”品牌。
2、党建服务品牌:着力打造“红土先锋”党建品牌和“红土清风”反腐倡廉工作品牌。完善“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开展争创“红土先锋”系列活动,深化双争双创、联创共建,鼓励党员干部到基层、到信访等困难多的部门挂职锻炼,在打造学习型组织、创新工作机制、先行先试求突破、有效履职促发展和塑造人民满意机关中当先锋,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争创全省党建工作先进,树立一批党建先进典型,培养一批带领型、致富型、创新型、科技型党员干部和能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打造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系统防范与综合治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预防腐败、红土地廉政文化建设、规范招投标、机关效能建设等反腐倡廉工作品牌,加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力度,实行分片巡视制度,提升“红土清风”品牌内涵,建成具有龙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以党建带群团建设,提升打造系列“共青号”品牌,开展“千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办好职工自主创新服务中心,争创全国一流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商会作用,打造“商会经济”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着力培育。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品牌发展的内在规律,立足区域特色,充分发挥区位、生态、历史、文化等优势,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发展特点,科学谋划,选准突破口,形成不同领域品牌带动工作相得益彰、整体推进的新格局。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观念,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夯实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追求卓越绩效管理,为各行各业品牌培育生成提供质量支撑。按照“储备一批、生成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建立国际、国家、省、市四级品牌梯队,分类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切实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计划、分梯次培育,推进品牌不断涌现生成。
(二)着力提升。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取向贯穿到品牌运作各个环节,大力推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用好用足国家、省、市鼓励技术创新政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品牌企业和单位聚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品牌企业和单位原地或异地技改,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支持品牌企业开展资本经营,通过多种途径做大做强。深化品牌内涵,充分挖掘品牌内在价值特性,突出品牌的个性特征、特色服务和鲜明标志,提炼行业精神、企业精神、单位精神,不断提升品牌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提高品牌的社会美誉度、公众认可度。鼓励品牌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更高级别品牌评选,支持市级以上品牌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全国、省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使市级品牌提升为海西品牌、海西品牌提升为全国品牌、全国品牌提升为国际品牌。
(三)着力带动。发挥各行各业品牌的示范作用,树立先进参照系,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争先创优,带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在构建产业、基础设施、城市“三大体系”,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与对台交流合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有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利用品牌企业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并向“高、精、尖、特、专”方向发展,引导市内外品牌企业进入我市鼓励发展的行业,进一步改造提升“10+3”产业,提高产业化组织程度;发展现代服务业品牌,有效拉动、扩大和引导消费需求,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对产业聚集的引导和支持,促进品牌聚集式发展,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发展、壮大,形成企业、单位品牌与区域品牌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提高对国内外技术、资本等资源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通过品牌带动,提升产业素质,培育发展“10+3”产业,做大做强六大“百亿”产业,增强区域竞争力。
(四)着力保护。进一步完善“打假保名优”执法联动机制,建设12315消费维权站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依法查处、取缔和关闭技术工艺落后、质量低下的产品和企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企业的商标、域名被恶意抢注等现象,查处虚假广告,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企业及时申请国内外商标注册,推进产业区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指导相关主体加强对地理、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境内外注册,鼓励企业成立商标、商号和名牌保护自律组织,推广采用高技术含量的防伪技术。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品牌保护体系,维护各类品牌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品牌带动工作,通过组织品牌法律宣传、知识培训、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在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开辟“品牌龙岩”专栏,在政府网站建立“品牌龙岩”网页等多种形式,对品牌带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扩大品牌影响,营造全社会崇尚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形成市场导向、党委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品牌带动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品牌带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带动工作的统筹指导。领导小组下设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业、农业、商贸旅游、城市、社会、工作服务等6个专项品牌带动协调小组,建立专项品牌带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项协调小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品牌带动工作机制。
(三)建立考核制度。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等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品牌带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品牌带动中的推动作用,促进品牌带动工作的落实。
(四)完善服务机制。实施品牌企业和单位重点跟踪协调服务制度,引导社会资源向品牌培育聚集,在土地、资金、电力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及时协调解决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推动公共信息、技术创新、金融服务等各类平台建设,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和单位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等服务,建立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品牌服务体系。健全信用体系,完善信用制度,营造实施品牌带动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五)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品牌企业和单位选送业务骨干到省内外高校培训深造,支持条件成熟的重点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实习基地、毕业生实践基地。依托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龙岩华侨职业技术学院等载体,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制定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实施意见,创建“龙岩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我市工作,优先解决户籍、住房、社会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创新农村人才工作,建立“全市农村优秀人才超市”,不拘一格评审农村优秀乡土人才。建立品牌带动所需人才的业绩考核制度,把品牌带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关键岗位,重点培养,破格使用。
(六)强化政策支持
1、实行创品牌一次性奖励制度。对首次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华老字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福建老字号、省出口名牌、省名牌农产品、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其它品牌创建奖励政策可根据品牌带动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增设。
2、设立品牌培育宣传维护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品牌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整体推广、宣传品牌,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开辟“品牌龙岩”专栏,在政府网站建立“品牌龙岩”网页,在国内外媒体、大型展会集中宣传我市优质品牌等;二是开展品牌维护工作,协助品牌企业区外打假维权,邀请品牌专家来龙岩举办讲座、交流、进行品牌诊断等;三是品牌带动各专项协调小组工作经费。每年由各品牌带动专项协调小组提出预算,经市品牌带动领导小组批准、市财政审核后进行预算安排。
3、设立“龙岩市品牌建设贡献奖”。每二年评选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在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政府对品牌带动工作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具体评选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4、加大获牌企业后续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安排一定金额的预算资金,专项用于获得省级以上品牌企业生产发展后续支持。企业新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商标后的3年内,以获牌前一年的计税利润为基数,按企业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由当地受益财政给予资金补助。
5、支持品牌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由市科技局会同市经贸委、市农办编制并定期发布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各级各部门扶持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要优先安排品牌企业及列入目录的产品和技术。财政、税务部门采取措施,确保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等相关税收政策有效执行。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市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取得全国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承担单位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担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企事业单位,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6、建立鼓励采购品牌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地产名优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品牌企业倾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规定,督促我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政策的落实。同时,鼓励品牌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市政府认可的国内外重要采购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的品牌企业给予一定数量的优惠展位,对新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品牌的生产企业,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开展广告宣传的,广告费给予50%优惠。
7、支持品牌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品牌企业的信贷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以驰(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开展以品牌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支持企业以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7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优先扶持推荐品牌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发行债券,吸引国内外企业向品牌企业注入资金,以合资合作等形式参股品牌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优先为品牌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积极协助有条件的品牌企业申请国家、省各类政策性资金。
8、支持品牌企业和单位项目用地需求。对省级及省级以上品牌企业和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的用地需求,在各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品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其缴交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先征后返,并免收土地管理费。
9、支持品牌聚集式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作用,创建区域性的集体品牌,积极注册集体商标,打造专业品牌基地。支持品牌企业设立企业集团,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控股公司3个以上、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4000万元以上的驰(著)名商标企业,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500万元和3000万元。支持培育产业品牌的关键项目,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改项目、关键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引进项目,以及为产业品牌培育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技术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等重要平台建设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研究具体的优惠政策。
10、鼓励国内外品牌企业落户龙岩。对在龙岩新设立总部或建立生产基地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中国、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等国内外品牌企业,按我市企业首次创品牌奖励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意见涉及的财政资金奖励由市财政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的财政补助总额以本级分成部分为限,若与之前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性质相似的,则扶持标准就高不就低。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意见研究制订本县(市、区)、本部门推进品牌带动的工作举措并抓好落实,确保品牌带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中 共 龙 岩 市 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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