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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6〕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渝府办发〔2016〕11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具体定位以及《重庆市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方案(2016-2020)》(渝府办发〔2015〕135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时限及总体目标
建设时限:2016-2020年。
总体目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使行业物联感知技术应用显著提升,实现重大桥梁、隧道、行业作业车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监控率达到100%,照明设施、重要环卫设施、重要区域下水道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90%;加大行业数据库建设,城市管理地下管网、数字城管普查达到100%;加强互联网与行业管理结合应用,构建扁平化工作机制;信息化助力行业管理改革创新的效应不断凸显,建立城市管理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和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智慧化。
二、建设原则及整体构架
(一)统筹规划。坚持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确保我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推动行业信息化一体发展。
(二)统一标准。坚持过程管理,建立智慧城管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功能,按照整合、共享、集约、安全建设原则,破除信息孤岛,节约资金投入。
(三)试点示范。坚持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区先行开展智慧城管示范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在需求强烈、技术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分阶段发展,分步骤实施,形成可复制的解决方案,促进智慧城管整体发展。
(四)因地制宜。按照五大功能区,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实际情况,体现差异性和针对性,突出辖区管理重点和特色,重视创新驱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确保系统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分级建设。坚持市、区县(自治县)分级建设,建立高效的市、区县(自治县)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市统一行动与区县(自治县)自我运行的有机统一,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智慧城管发展。
重庆市智慧城管建设的整体构架概括为“1322”:1个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城市管理业务平台、数字城管综合监管协调平台、便民惠民服务平台等3大功能板块;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城市管理数据决策分析等2个支撑平台;智慧城管管理中心、视频监控整合等2个辅助工程。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
1.建设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体系。按照“三库四平台”有关要求,开展城市管理数据资源普查,摸清行业空间地理基础数据、业务管理专题数据、层级管理交换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等现状,实现行业数据资源全要素目录管理。
2.建设城市管理数据管理平台。依托水土云计算中心,加大城市管理领域各类数据的采集及整合入库工作,形成包括行业范围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全方位主题数据库群,加大行业关键运行状态信息自动采集建设力度;建立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行业信息系统关键业务数据集中存储管理。
3.建设城市管理数据监管平台。依托重庆市综合市情系统,按照全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与编码标准规范,建设城市管理内部运行和对外公开使用的数据库,建设城市管理业务数据资源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城管内部各分项系统协同工作。
(二)建设智慧城管业务平台。
4.建设智慧城管工程档案管理系统。采用物联网和射频等技术,对档案实体实行信息化采集和电子标签化管理,实现档案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构建档案信息智慧保护平台,实现档案信息智能备份、数据安全的智慧检测,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提供基础支撑数据,服务城市管理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5.建设智慧市政设施管理系统。加大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无线射频、传感器、视频、移动终端等技术设备应用,提升设施维护、地下管网、桥梁结构、工作车辆等在线监控覆盖范围和预警能力;优化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机制,推广移动终端在日常巡查监管中的应用,建立综合指挥管理体系,形成呼叫、巡查、调度、监督、处理、统计及考核等一体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掌握市政设施部件的状态及各类事件发生和处置的过程,提高动态监管和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市政设施维护精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6.建设智慧城市照明管理系统。加大全球定位系统、光控、时控、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信、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应用,实时监测照明设备、电源线路、变压器等工作状态,形成远程操控、电量监测、故障预警、应对快捷的城市照明综合管理平台;通过优化管理机制,理顺管理流程,科学评价照明节能效果,提升城市照明品质;加大城市照明设施在智慧城市中无线网络、社会治理、视频监控、汽车充电等方面的应用。
7.建设智慧市容环卫管理系统。加大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垃圾中转站、垃圾综合处理厂、公共厕所、粪便处理设施、户外广告、作业车辆等市容环卫设施智能监控应用;对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下同)分类及运输处置、水域漂浮垃圾收集转运、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活动实施全过程智能监控;建立市容环卫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实现从作业过程到结果全面监管,科学评价区域、部门、单位和人员作业效果,推进精细化管理,探索市容环卫管理由城市逐步延伸至乡镇,实现城乡市容环卫管理水平一体化。
8.建设智慧水务监督管理系统。加大城市排水防涝、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行实时监测,开展城市雨水仿真模型建设;运用数据采集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水量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城市供水水压、水质、水量和二次供水设施作业等状态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通过感应、仿真、诊断、预警、调度、处置、控制、服务等功能,建立市市政委、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等一体化的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日常和应急情况下城市内涝区域预警、城市供水安全、污水无害化处理等的全面管理。
9.建设智慧城管执法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视频监控、卫星定位、移动终端等技术,建立全域覆盖、图文互动的城市街面市容秩序“智能管控”执法系统,提升执法队伍装备水平,加大对重点区域、路段、市政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业车辆、固定摊点和市容环卫日常执法巡查等的实时监控力度,提高城市市容秩序管控能力;加强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和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的管理,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水平和效率,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实现执法过程透明公开。
(三)建设智慧城管综合协调监管平台。
10.优化完善数字城管系统。加快市、区县(自治县)数字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整合,加快数字城管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智慧、监察五位一体;进一步促进数字城管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加大智能感应技术应用,拓宽城管问题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社区城管网格,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指挥有力、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和制度化;夯实数字城管运行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利用数字城管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建设智慧城管便民惠民服务平台。
11.完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的市民电话服务平台,实现全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加大互联网技术应用,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实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10”报警电话等其他热线的对接,加大部门间城市管理问题处置高效联动,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和市民满意度。
12.建设市政行业便民利民信息系统。加大微信、微博和移动终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的力度,增加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公厕点位、停车楼场、路桥收费、城市道路维护、供水等便民信息,适时对接全市信息惠民应用平台,提供更为丰富的惠民应用服务。
13.建设停车诱导便民服务系统。对停车位信息、车辆信息、公交信息、交通状况等资源进行整合和监控,加大与公安交巡警有关数据系统对接;启动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实现对停车位资源的合理调度和高效诱导,逐步解决停车难等民生问题。
(五)建设智慧城管支撑系统。
14.建设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快城市管理应急风险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建成集中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构建满足不同层级需求的数据库,整合行业应急资源,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构建行业互联互通应急平台;提升应急处置相关的人力、物力及重要目标空间分布的动态信息管理,实现应急管理可视化、资源调度多维化、管理协调统筹化,适时将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管理系统接入重庆市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城市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能力。
15.建设智慧城管决策支撑系统。以行业数据中心为基础,引入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等大数据应用技术,以行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城市秩序、市容市貌等为重点,加大数据指标关联分析模型研究,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公用设施辅助规划模型、危险源安全预警模型、效能评估模型等,构建应用智慧城管辅助决策支撑系统,挖掘城市运行内在规律和特征,建立依托数据科学决策机制,推进城市管理顽疾治理。
(六)建设智慧城管辅助工程。
16.推进城市管理视频资源整合应用。完成公安、市政等行业视频资源整合,尽可能实现城市管理范围视频全覆盖,形成城市管理统一视频资源池和共享服务体系,加大视频资源参与城市管理的探索力度,合理优化城市管理队伍和人员配置,提升城市管理效果和水平。
17.建设智慧城管管理中心。按照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要求,加强网络建设,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等级保护等基础工作,优化信息系统基础支撑环境;根据智慧城管发展,科学定位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和人才储备,做好智慧城管系统的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智慧城管运行工作基础。
四、实施要求及职责分工
智慧城管建设总体上要把握好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关系,遵循智慧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及建设内容,满足全市资源整合和集约共享要求,依托城市管理行业信息化发展,推动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在市级层面,智慧城管建设定位是“城市管理行业内全市资源整合及综合监管平台,智慧城市系统内部门协作联动分平台”,侧重于“方向指引、项目示范、资源整合、监管协调”,实现与智慧城市市级平台对接,以及对区县级智慧城管平台监管。在区县(自治县)层面,智慧城管建设定位是“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及资源整合共享平台”,侧重于“业务管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应结合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实际并突出区域特色。
市市政委:负责编制全市智慧城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智慧城管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智慧城管“1322”重点项目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提升改造等业务指导;负责制订智慧城管建设标准、运行规范,做好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范围内建立市、区两级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市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工作;负责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智慧城管建设运行中的应用;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数据汇集,牵头开展行业相关信息资源与全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全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工作,负责智慧城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配合探索PPP模式在智慧城管建设运行中的运用。
市经济信息委:统筹实现智慧城管便民惠民服务平台融入全市信息惠民应用平台。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符合有关规定且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视频监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接入。
市规划局:负责在全市综合市情系统平台建设中,编制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与编码标准规范,为智慧城管提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
市水务资产公司:负责开展与城市水务有关的基础设施数据库和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加快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数据的融合共享。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本地区智慧城管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本级城市管理指挥体系;开展智慧城管重点项目的建设运行,落实资源整合、立项审批、经费保障、技术支撑及PPP模式探索等工作,并建立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各项工作机制;负责智慧城管项目建成后相关业务数据的接入和系统的应用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全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智慧城管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做好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智慧城管建设过程的信息整合和资源共享等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管委会是区县级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综合协调智慧城管建设。
(二)制定推进计划,强化工作督查。
将智慧城管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严格遵循智慧城管总体建设框架,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制订工作推进计划、分解任务目标,优化并论证建设方案,确保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定期交流并跟踪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量化工作任务,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工作投入。
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智慧城管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利用PPP模式和集约化建设,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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