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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6〕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精神,巩固我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提高外贸进出口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开放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扩规模、调结构、促平衡”为目标,以加强贸易与产业融合为重点,主动融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重构进程,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我区外贸进出口规模。坚持改革创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和创新各种商业模式和贸易业态,加快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高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开放引领,推动更大范围、更高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坚持内外联动,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推动实现外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外贸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推动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外贸传统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新优势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外贸进出口规模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外贸依存度不断提高,对我区经济贡献不断增强。贸易与产业融合不断深化,加工贸易占外贸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跨境产业链加快形成,开放型产业水平不断提高。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品牌出口不断增多。增长动力不断增强,各种新业态、新贸易方式加快形成,出口与进口相得益彰,外贸与外资、外经相互促进,外贸主体创新能力和带动能力增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更加注重吸引研发、分拨、结算中心转移至我区,发展相关的检测维修、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促进南宁-钦州-北海、南宁-崇左-凭祥等重要对外开放经济带,以及重点省际合作加工贸易产业带的形成和加工贸易园区的快速发展,以加工贸易带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二)提升边境小额贸易。鼓励发展面向东盟市场的汽车组装、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等出口型制造业和加工装配业,加快形成沿边开放经济带,夯实边境小额贸易产业基础。
(三)推动出口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改造提升有色金属、轻纺、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出口行业,着力提高汽车、机械设备、造船、电子信息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水平,强化出口综合竞争优势,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三、推动进出口平稳发展
(一)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进一步加大自治区进口贴息力度,适时调整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贴息覆盖面。继续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等新业务。
(二)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商业储备,支持境外能源资源开发,鼓励战略性资源回运,提高市场保障能力,适度扩大再生资源进口。
(三)积极培育各类进口需求。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发展进口汽车、红酒保税展示交易。扶持肉类、水果、整车等指定口岸业务做大做强,打造若干一般消费品进口集散中心。抓住国家降低消费品关税、消费税的机遇,增加社会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鼓励国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做优中国-东盟博览会东盟进口展区,扩大进口促进平台。健全进口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大宗进口能源资源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和全国性保税仓储中心,引导进口集聚地区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边民互市贸易改革升级,实现进口商品的落地加工,延长产业链。
四、大力发展跨境产业链
(一)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支持汽车、石化、钢铁有色金属、工程、机械、建材等重点产业加强与国际产业的对接与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提高“走出去”对进出口的带动能力。
(二)加快跨境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中马“两国双园”、崇左(中泰)产业园,依托中印尼经贸合作区、中柬现代农业示范中心、中老种子种苗基地、埃塞俄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有序引导各类出口基地与我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项目对接,不断创造产业内和产业间贸易机会。
(三)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国门。鼓励产业投资,重点支持钢铁、电线电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优势产能企业利用国内装备在境外建设上下游配套的生产线,实现产品、技术和标准走出去。积极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带动制糖设备、造纸设备、轨道交通等成套设备和零部件出口。
五、创新国际市场营销方式
(一)完善和改进展会促出口方式。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到东盟重点国家办展,形成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系列品牌展览。在中东欧、欧盟、美洲等市场打造我区自主品牌展览会,探索我区自主品牌展览专业化模式,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的直接对接。
(二)大力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行动计划。实施以品牌促出口战略,认定 100 个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广西出口名牌,形成广西出口名牌培育和建设体系。支持品牌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开展境外品牌并购,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增强出口名牌带动效应。
(三)广泛开展质量科技兴贸活动。加大对出口产品研发和出口企业技改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区制造业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比重。全面推广出口工业品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模式,不断健全重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努力拓展出口渠道。选择工程机械、汽车、电线电缆、衣架、陶瓷等重点行业,支持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品交易所和企业与国外渠道商合作,建立批发市场、展示贸易中心和零售网点。
六、积极培育外贸新方式和新业态
(一)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互联网、通信、工程、动漫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拓展工业、教育、文化、物流、金融、医疗等领域服务外包,推动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加强与东盟及其他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出口,强化我区与国外技术交流。
(二)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做好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开展进口试点。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聚集发展。突出面向东盟的特色,培育发展面向国内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塑造广西电商平台核心竞争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外物流体系,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扩大应用南宁市跨境电商信息服务平台,辐射全区共享共用平台资源。重点口岸建立电商通关场所,构建全区“一平台、多通道、全覆盖”的电商发展格局。
(三)引入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建设和完善线上服务平台,提升对中小外贸企业在物流、信保、融资、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跨境保险,加强跨境保险交流合作,推进凭祥跨境保险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打造“一站式”跨境保险服务平台,为人流、物流、车流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服务。分批次培育我区出口商品采购基地,积极建设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对条件成熟的市场积极向国家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政策。
七、加快打造对外贸易新载体和新平台
(一)积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继续申建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广和复制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积极探索以制度创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路径,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的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
(二)统筹推进新设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争取设立靖西、龙州、防城边境经济合作区,研究设立一批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积极推动中越东兴-芒街、凭祥-同登、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在总结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条件成熟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向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加快形成沿边经济带。
(三)规范升级发展边民互市贸易示范点。以一批国际商贸集散地、大型边贸市场、储运中心、加工企业为依托,引导和扶持边境贸易向就近加工、精深加工等方向进行转型升级。
(四)培育打造对外贸易集聚基地。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特别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东兴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加快打造成为我区对外贸易集聚区;建设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中国-东盟技术转移集聚区和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整合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等,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和企业型基地。
八、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水平
(一)加快构建连接东盟服务周边的国际大通道。打造南宁综合交通枢纽和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积极培育至东盟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其他国家的直达海运和航空航线,推进多式联运,带动更多的进出口物流。
(二)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结合非洲“三网一化”规划、中国-中南半岛、新欧亚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有针对性地重点开拓东盟国家、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埃塞俄比亚、苏丹、沙特、阿联酋、中东欧等新兴市场。
九、深度参与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一)加快广西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先行区步伐。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投资与商务峰会升级发展,提升“南宁渠道”的影响力和服务国家周边合作的能力,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发展的服务平台、中国-东盟多领域交流的公共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核心平台。
(二)积极参与多区域交流合作。务实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中越“两廊一圈”、文莱-广西经济走廊等次区域合作。通过区域融合发展和中国-东盟多领域交流合作,促进贸易发展。
(三)深化粤港澳台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南宁市作为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全国示范城市的带动作用,重点抓好面向港澳台的招商引资,推动龙港新区、桂台农业合作园区等旗舰项目建设。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用好用足各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政策,提高进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全力推动口岸监管改革。深入实施闽粤桂琼四省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制度,推动区域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互连互通。加快建设我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在条件较好的沿海、边境口岸研究实施“两国一检”“绿色通道”“联合监管”等措施,放开对直通运输车辆通关的数量限制,提升口岸通行能力和通关效率。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加快建设并推广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国检试验区,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闭环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成效。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分步骤对更多商品实行凭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验证放行。
(二)打造良好的外贸营商环境。取缔进出口环节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建设,强化贸易摩擦预警信息公共服务,指导和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对贸易摩擦。严厉打击走私和出口骗税,维护对外贸易和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重点行业建立进出口商协会。建立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工商等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
十一、完善多渠道外贸扶持政策体系
(一)努力扩大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广西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使用效率,重点促进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形成,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二)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三条主线,充分利用人民币在东盟地区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的优势,加大金融服务外贸企业的力度。加快培育金融要素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三)全面完善融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做大做强政府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外贸企业提高增信提级服务。探索建立服务中小外贸企业的政策性融资平台。扩大政策性进出口信贷业务规模,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专项安排政策。强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信用保险的增信作用,采用“银行融资+信用保险”的模式,解决区内外贸企业走出去融资难题。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降低外贸企业用工成本。
(四)用好用足国际金融资源。充分用好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和引导区内企业用好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资金,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以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有序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以国际项目合作促进对外贸易增长,形成政府搭建桥梁、企业带动需求、金融机构资金推动的良好互动格局。
附件:任务分工表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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