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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务罪的概念_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蓄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并且损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表现。2.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

  概念: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蓄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并且损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表现。


  2.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行为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蓄意损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并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款;金额巨大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蓄意损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些实际原因导致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损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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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行为主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还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公私财产,涉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如果侵权人所有意破坏的是本法另有明文规定的某些特定财产,危害其他行为主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明文规定正确处理。譬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设备、电视广播、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层面表现为毁灭或损坏公私财产金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 毁灭,指的是用焚烧、摔砸等方式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件部分丧失其实际价值或使用价值。破坏公私财产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但,如果侵权人采用放火、决水、下毒、爆炸等危险行为破坏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二)有意破坏公私财产行为,必须达到金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指的是破坏重要物件损失严重的,破坏手段特别恶劣的;破坏急需物件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有意破坏公私财产,情节较轻的,是通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明文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通常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层面表现为有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产而是将财产破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本质区别。作案动机各式各样,通常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电视广播、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破坏公私财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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