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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意见(冀政字〔2016〕5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意见
(冀政字〔2016〕5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引导和支持我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壮大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主体
(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逐步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我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检测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健康养老、体育健身、康复医疗、健康管理等设施。各市、县(市、区)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医疗卫生、健康养老、体育健身、康复医疗、健康管理等设施。逐步扩大健康服务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布采购目录,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平等参与。(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
(二)加大对医疗、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十三五”规划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我省项目规划设计,切实做好与中央项目衔接工作。加强省、市级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机构合作开展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有医疗需求和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住院优先政策。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制度,为老年人医疗保健和护理康复服务提供保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服务合作机制,大幅提升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家庭服务的范围和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各市政府)
(三)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健康产业。引导保健食品、绿色食品、保健用品、无公害农产品行业龙头企业、优强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拓展,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对省内跨市、跨行业兼并重组的企业,允许并及时将被兼并企业的生产范围、注册批准文号和相关证书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到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拓展医疗健康服务产业,结合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重组改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推进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医疗机构重组整合,加快组建医疗健康产业集团,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地税局,各市政府)
(四)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紧盯国际大公司、大集团全球产业链布局重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引进健康产业战略投资,积极探索PPP、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渠道,定期公布招商目录和重点招商项目,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等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保健食品、绿色食品、保健用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社会办医疗、养老、健康管理、护理、康复、保健、疗养、体育健身、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等企业和项目,鼓励国际知名品牌管理公司参与健康产业管理。支持健康产业优势产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海外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瞄准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健康产业国际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各市政府)
(五)做好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示范基地认证制度,每年认定一批在发展业态、发展规模等方面具备良好条件和市场潜力的产业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示范基地在资金、项目用地、建设程序、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国土资源厅)
(六)支持健康产品研发和创新。利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创新,鼓励企业申请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认证,支持企业研发成果转化。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管理、医药等健康产业融合,开发远程医疗、精准医疗、个体化健康管理的应用系统和数字化、智能化医疗设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七)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相关认证和标准化建设。引导食品、保健品等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建立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质量安全体系,推广食品行业良好作业规范。支持健康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制定具有我省特色的健康产业地方标准。选择企业示范基地开展健康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健康产业标准化程度。制定出台地方健康地产标准和设计规范。(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积极推进京津冀健康产业协同发展。依托京津高校及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强化与京津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双创”基地,加速科技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借助京津丰富的健康、医疗要素资源,消除区域壁垒和政策落差,精准打造发展平台和载体,支持京津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整体搬迁等形式来冀布局兴业,鼓励本省医疗单位同京津医疗机构建立多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打造大健康新医疗融合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高地。(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各市政府)
二、打造产业支撑平台
(一)构建“互联网+医疗”平台。建设统一、开放、共享的河北健康云,整合全省健康医疗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健康医疗海量数据存储清洗、分析挖掘、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产业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
(二)拓宽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健康产业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服务。积极支持成熟企业通过境内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以及海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重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健康产业领域。探索健康产业的国际融资方式,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健康产业项目,吸引国外资金介入,推动健康产业园区国际合作。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责任单位:省金融办、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
(三)搭建人才平台。推行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紧缺专门人才动态目录制度,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大政策吸引力度,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健全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清除人才流动障碍,强化人才投入优先保障。利用京津一流的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采取合办、引进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到我省兴业。加大相关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互促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
三、优化重点产业发展布局
(一)打造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按照“医、护、养、学、研”一体化新模式,构建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吸引京津更多老年人在冀就医养老。启动京津冀都市圈公共卫生及养老产业规划。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解决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互相独立、自成系统等问题。发挥廊坊、保定市紧邻京津的交通、区位优势,利用三河燕郊等地的养老资源,推进环京津养老基地建设。张家口、承德市作为北部生态涵养区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发展养老产业的环境条件。(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廊坊、张家口、承德市政府)
(二)做强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积极落实《石家庄市高端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石药、华药、以岭、神威为代表的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全力引进全国和省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药用辅料与制剂”产业集群,努力打造医药产业新增长极。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地区医药领域科研、产业等战略合作,促进技术资质、人才流动、药品标准、市场准入等有效衔接和互通互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石家庄市政府)
(三)做大安国中药都。以构建“三区、三基地、三体系”为重点,将安国打造成中国中药之都。壮大产业规模,形成全省中药产业生产核心区、全国最大的中药保健食品生产基地;大力推进安国数字中药都项目建设,建成集中药材商贸、仓储物流、电子商务、期货交易为一体的全新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快绿色循环工业区建设,打造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建设以中医药文化为核心的健康养生胜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安国市政府)
(四)建设渤海新区医药工业园。引进四环药业、双鹤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重点医药企业,与北京、天津市共建渤海新区医药工业园。提升高端品牌药、独家及大品种药物的市场规模,打造成京津冀新药品种落地转化和规模化生产的重要承载地之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沧州市政府)
(五)建设扁鹊中医药文化产业园。利用扁鹊中医药文化背景和白洋淀湿地、温泉等资源,在华夏医祖扁鹊故里任丘和生前封地内丘,打造集中草药种植、加工、贸易和民族医药文化挖掘、交流及健康养生、旅游观光等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沧州、邢台市政府)
(六)发展张承地区健康休闲旅游区。依托张家口避暑、草原、温泉、冰雪等特色资源,整合历史文化、民族风情、长城和葡萄酒等资源,构建面向京津、重点辐射晋蒙、拓展全国市场的运动康体休闲区。依托承德避暑、草原、温泉、冰雪、狩猎等特色资源,突出皇家品味和生态优势,构建面向京津、重点辐射辽蒙、拓展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生态文化休闲区。(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张家口、承德市政府)
(七)建设太行山-燕山山地康体健身休闲区。加大开发建设力度,使太行山、燕山成为森林康养旅游、医疗美容旅游、周末游和休闲健身的目的地。(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政府)
(八)建设沿海度假休闲旅游区。依托海洋、避暑等特色资源,突出滨海度假和生态优势,在秦皇岛、唐山市构建面向全国和国际市场的滨海度假休闲区。(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政府)
(九)建设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设立国家级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以生命健康服务业、生命健康制造业和绿色健康农业为主,在精准医疗、生物医药、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试验示范。构建以“医、药、养、健、游”五位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格局,成为首都医疗功能疏解承载地、中国北方生态宜养地、国际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秦皇岛市政府)
(十)建设衡水滨湖健康休闲养生产业园。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康复养老、医疗器械等产业项目,着力打造面向华北,特别是京津的医疗休闲养生基地。(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衡水市政府)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构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参与的省推进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协会,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相关专家人才,就制定产业政策、搞好产业协同、规划产业标准、打造产业品牌等做好协调促进工作。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构建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各市政府)
(二)推进政策创新。全面梳理大健康新医疗产业领域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惠政策,着力从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对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革支持方式,通过综合示范试点、后补助、创投基金、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探索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管理方式,引领相关省级产业基金投向大健康新医疗领域。完善医保支付机制,落实京津冀医保结算一体化,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引导健康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市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鼓励开办专门健康节目或栏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消费观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组织举办国际性的年度健康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打造行业性活动品牌。严格规范药品、保健用品、医疗机构等健康产品广告和宣传行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学手段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工商局,各市政府)
(四)建立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鼓励企业组建健康养生产业企业联盟以及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交流与沟通平台,促进行业交流与资源共享,提高行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各市政府)
(五)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产业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大健康新医疗产业规划实施进行中期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各市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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