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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冀政发〔2016〕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推动我省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适应模仿型排浪式传统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的消费新常态,顺应全省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空间,通过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品服务品质满足新需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动全省产业链重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有效促进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实现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持久的动力。
二、新消费升级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加快发展服务消费。加快发展既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又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的服务消费,充分激发后发优势,在一些关键领域培育打造具有较高水平的服务消费局部强势。
加强示范带动,支持秦皇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建设,推进石家庄大力发展省会经济,鼓励环首都市、县有序承接北京服务型机构,以点带面促进全省服务消费发展。
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领域,利用互联网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增加新型优质教育产品有效供给,创造更多百姓需要的教育培训新组织、新业态。
积极拓展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领域。创新健康体检、评估、咨询等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和组织业态。抓住北京携手张家口筹办冬奥会契机,将群众体育旅游活动融入高水平赛事,有效链接体育、娱乐、健身、产品和中介市场。加快石家庄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安国中药都等建设,全面提升高端个性化医疗服务水平和生物医药产业竞争能力。
积极拓展家政服务和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等养老产业。支持秦皇岛、廊坊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规范发展以家政服务、社区管理为主的便民服务业,高起点打造一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北京异地养老首选地和京津冀养老服务产业聚集地。
积极推动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工业旅游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百百千千”创建工程,集中建设一批兼具历史文化和乡村特色的旅游示范村和旅游小镇,支持建设一批以草原天路、沿海休闲等具有河北特色景区的自驾车房车营地。依托秦皇岛、唐山、沧州岸线资源积极培育新型游艇基地。加快开发老工业基地、现代制造、工艺美术、循环经济等工业旅游产品,将工业旅游培育成展示河北工业风采的重要舞台。
积极拓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领域。加快中国石家庄动漫衍生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提升消费类行业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充分嫁接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大数据等新型处理模式,推动形成一批专业支持新型服务消费发展的金融、咨询等中介机构。加快建设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等平台。
(二)加快发展信息消费。把握信息技术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涌现的趋势,着力提升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衍生新兴产业,带动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增加信息产品供给。加快数字家庭、智能医疗、智能物流、工业监测和控制等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推进“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不断融合。推动石家庄卫星导航、保定智能电网等物联网产业发展。支持廊坊、秦皇岛等云服务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加快石家庄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工业控制、产品设计、系统仿真等领域工业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研发力度。
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钢铁、建材、食品、医药等行业企业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社会保障一卡通和跨省即时结算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医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抓好石家庄、秦皇岛等9个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服务外包。重点建设10个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00个县域产业集群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1000个名优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加强应急支援平台、云认证平台、网络监控举报平台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电子认证一证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
(三)积极引导绿色消费。立足绿色消费安全性、持续性、适度性特点,倡导绿色生活,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引导绿色生活。推广绿色食品,加快生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发绿色服装,鼓励研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的服装材料、染料、助剂、洗涤剂及干洗剂。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鼓励网上购物采用减量化、无害化包装。倡导绿色居住,建设绿色建筑,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鼓励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城市,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污水集中治理和中水回用。
增强绿色供给。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
促进绿色采购。推动各级财政支持更高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和公众减少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使用,更多采用“环保领跑者”产品。
(四)积极培育时尚消费。推动石家庄、廊坊等市加快发展与京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会展业,支持发展一批理念超前、设计先进、引领有效的时尚品牌专业机构和媒介组织。立足时尚消费融合化、个性化、小批量特点,积极改造传统优势轻工产业,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全国时尚皮衣皮具、服装服饰和纺织面料基地,支持传统市场、商业街改造升级,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集产品设计、展示、体验、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时尚“街、廊、馆、店、场”。积极发展智能家电、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在线创客平台等设计创意模式,移动电子商务、众筹营销、网上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加强传统工艺保护和传承,重视挖掘运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方法打造时尚精品,提质升级红木家具、石雕、鼻烟壶、剪纸等工艺美术产品。支持时尚产业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管控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网络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建立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体系的基础上发展小批量定制生产模式。
(五)积极培育品质消费。适应生活消费需求由“量多”转为“质优”、对消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趋势,加快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开发,释放“品质化、品牌化”势能。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实施消费品品质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中高端消费。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服务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鼓励企业实施以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虚拟经营参股控股、重组合并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等提高品牌知名度。注重与一线城市商务聚集区和市场份额较大的连锁超市等经营业态合作,开辟冀商专营店、便利店,抢先占领高端消费市场,提高冀商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六)积极引导农村消费。立足农村消费梯度追赶型特征,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转变,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多元化、信息化、多业态改造进程,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层次和水平。
培育消费热点。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拉动装修装潢、家具家电等消费。扩大以电脑、空调为代表的中高档生活耐用消费品和汽车等生产性耐用消费品市场。加快实现农村居民文化娱乐信息消费向以手机、电话、电视和电脑为代表的信息家电消费迈进。
完善保障条件。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支出,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支持大型网商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系统,鼓励物流机构与农村已有的便利店及零售点合作,拓展农村市场。加快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消费观念。引导农民追求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适度积极消费的新观念。发展农村信用消费,实现从滞后型消费转为适当超前消费。开发品质优良、可靠实用、价格适中的新产品,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一)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支持正定新区、曹妃甸区、渤海新区等借鉴上海、天津自由贸易区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适时在全省有条件的区域复制推广。保障民办与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平发展。(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下同)
规范市场监管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非法违规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完善的行政执法规范体系。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以及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依法惩治价格垄断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坚持“宽进严管”,发挥市场择优汰劣作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统筹使用经济、法规、行政等多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引导、倒逼相关企业关停并转。(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整体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率;稳妥推行公益类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在国有企业内部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加大对公益类企业的国有资本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推动我省金融机构与有实力的域外金融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企业。鼓励外商投资物流设施、物流网络、信息配套服务等,吸引更多的国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我省,助推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促进外商在我省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教育合作、商务及旅游服务等领域投资合作。支持我省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科技合作平台和研发机构,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际联合研发中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产业模式创新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金融、医疗、教育等新兴领域的制度创新,建立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适应从业人员就业灵活、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的管理服务方式,通过分类管理、试点示范等方式,为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调整完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医养结合等行业跨界融合以及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金融办)
(四)推进人口城镇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人口居住证制度,分类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条件,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放开人才落户限制。拓宽入户通道,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落实“三挂钩”机制,调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创新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鼓励中小城市采取措施,加大货币化安置比重,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一)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加快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完善“信用河北”网站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公开。全面实施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实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要求,促进合作共建。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提高标准化水平。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制修订的推进力度,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的研究制定,对现有省级地方标准和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开展全面清理和评估。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优化地方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和复审周期。(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三)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逐步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和宣传。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市场反溯监管体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标识、计量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重点商品缺陷调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召回。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完善落实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健全公益诉讼制度,适当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探索建立跨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四)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推进石家庄、廊坊等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泛在、高速、融合、安全的网络体系,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光纤到村。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数据中心、大型云计算中心,建设张家口、承德全国信息交换枢纽。推广石家庄、唐山等无线城市试点建设经验,逐步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城市的高带宽、高可靠性的无线城市群。加快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对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实行最低配置规模限制,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合理规划建设通用机场、邮轮游艇码头等设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制定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实施方案,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行政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全覆盖。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和乡村“12316益农服务站”建设。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我省农村建设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国大36524利用京东渠道优势打造“农村365好乡亲”。升级改造乡(镇)所在地集贸市场,打造功能集聚、业态多样的城镇微商圈。全面优化乡(镇)集贸市场规划布局,加快批发市场、田头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市场功能,拓展业务领域,改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完善河北省品牌农产品推介促销平台,建立河北省品牌农产品数据库,举办河北省农业品牌及电商大会,评选发布一批河北省级农产品品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流通方式,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社)
(六)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打造以崇礼为中心的国际知名冰雪旅游目的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市场手段以音乐节、购物节、旅游节、动漫节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鼓励省内商贸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平台,畅通境外商品进口渠道,拓展省内居民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业务。鼓励省内商业型外贸企业适度增加日用消费品进口,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全面深化通关作业改革,不断优化监管查验机制,进一步完善通关一体化和关检合作“三个一”作业模式,积极参与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
五、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精准实施产业政策,打好“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着力培育新动能和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大力推动塑料、皮毛、造纸、日用玻璃等传统优势轻工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型家电、非电力器具、日化等潜力型轻工产业,引导节能家电、生态制革、节水洁具等产品消费,积极发展功能性、绿色环保的高附加值终端纺织品。依托地域特色资源优势,打造秦皇岛、衡水、大名等食品产业园区,支持环京津乳制品加工和抚昌卢-怀涿葡萄酒及衡水、承德饮料酒产业,支持遵化-宽城-兴隆果品加工和张家口坝上错季蔬菜基地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建设。
装备制造业以高端化、智能化、链式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装备、能源装备、工程及专用装备、基础零部件四大产业链,打造成全省第一主导产业。钢铁行业以装备大型化、生产智能化、产品高端化、服务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加速技术和产品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石化工业以精细化、绿色化、循环化为主攻方向,做大炼油规模并向精细高端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煤化、盐化、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的发展水平,建材行业以产品新型、绿色低碳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水泥基制品、玻璃深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重点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行生态设计,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制造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服务环节。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应用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创新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经济,着力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扩大新一代信息技术、3D打印、机器人、健康医疗、数字创意等新兴消费产品生产和市场应用。组织实施百项重大产业化项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引领壮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等重大工程,贯通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市场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条,建设一批特色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基地,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化城市配送网络。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适用技术,面向制造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20个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平台。做大做强地方商业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企业,推进河北银行实现市、县分支机构全覆盖。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和技术转移服务。加快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高水平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扶持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加快和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为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充分利用已有在线支付渠道为其提供支付服务。提高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水平。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对接京津旅游休闲需求,在环京津区域建设一批集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提升我省旅游业知名度。实施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精品工程,培育一批文化演艺龙头企业。加强城市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重点谋划和推进30个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综合体建设,发展绿色饭店、经济型酒店、农家乐餐住、早快餐服务等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新型业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业,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文化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集中力量建设环京津、沿渤海、沿燕山-太行山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加快建设京津冀菜肉蛋奶生产供应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物流基地。实施山区综合开发和绿山富民科技示范工程,打造现代农业、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生态建设综合发展示范带,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打造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精做强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高效渔业,培育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农民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经营模式。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稳步实施渤海粮仓粮食丰产和科技示范工程,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1.加快沿海地区发展。强化港产城互动融合,提升港口运输、疏港及贸易功能,形成功能完备、优势互补的综合性港口群,建成“一带一路”重要枢纽之一。有序推进省内钢铁、石化、重型装备制造业向沿海转移、集聚,以循环经济方式重点发展大钢铁、大化工、大装备、大物流等临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海洋经济,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基地。高标准推进唐山湾生态城、北戴河新区、黄骅新城等生态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沿海城市的承载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打造滨海型产业聚集带和城镇发展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发挥石家庄、唐山等大城市高端要素聚集优势,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发挥任丘、迁安、张北等中小城市连接城乡的地缘优势,主动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商务聚集区,支持开发区二次创业打造发展新优势,在石家庄、廊坊等条件较好的城市率先打造一批时尚经济、品质消费特色街区,推动城市成为我省创新活动最活跃、先进要素最密集的地方,打造城市经济增长点。统筹新城新区生产、办公、生活、商业等功能区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推动产业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3.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实施“百千万亿”行动计划,推动大多数县(市、区)生产总值超过百亿元,一批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力争形成万亿元园区(新区),更多的县(市、区)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创新服务、金融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和企业向园区集中,抓好100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技改升级,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等加快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推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机构和创客空间、创业工场、创客训练营等新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每个市打造一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主体,完善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吸引省外高端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研究建立省创新券制度,推动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高产品设计水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增强环保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与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等配套的消费产品,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充分发挥专业流通市场引领作用,鼓励生产、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支持骨干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品牌收购、营销网络建设、建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在主要销售市场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适度扩大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和重要装备的范围,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紧缺的资源产品,研究在部分领域开展进口替代,促进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六)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开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千项新产品开发、千项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服务名牌”和“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升“河北制造”竞争优势和“河北服务”优质形象。(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
六、构建政策支撑体系
(一)加强财税支持。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大力推进地方税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和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不断简化备案手续及资料,积极推动备案事项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优惠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强制、优先采购。(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善消费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明确的由补贴供方转为补贴需方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支持我省具有市场培育效应和能够创造新需求领域的提升与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二)推动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扩大金融机构开展上市公司流通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和票据等质押贷款规模。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面向特定客户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循环贷款、联合授信、线上金融、设备租赁、并购重组等融资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支持发展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为无担保、无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引进一批消费金融公司,支持汽车消费信贷等新型金融机构,有序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工业技改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农业产业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旅游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园区设立引导基金,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予以支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市场主体规范改制、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培育市场消费主体打造新领域、新空间。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知识产权组合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鼓励发展知识产权投资和经营公司。(责任单位: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办)
(三)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太行山-燕山连片贫困带、环京津贫困带、黑龙港流域贫困县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强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强化对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创新创业、技术改造、质量品牌建设等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政府投资与市场投资的合作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四)强化土地保障。深入实施土地整治、闲置土地处置等专项行动,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安排用地,积极保障新产业发展用地,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原则,加大“僵尸企业”及闲置、半闲置企业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加大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沉淀土地利用力度,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结构,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推动在建新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
(五)创新人才政策。积极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点人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打造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高端人才队伍。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支持企业大力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制定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队伍。不断完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壮大一批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农民。推动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人才以多种形式充分流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六)推进绿色发展。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强化节约环保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等体系,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逐步建立完善排污权、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示范工作,健全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河北保监局、省质监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要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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