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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加快服务业引进来、走出去步伐,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结构更趋优化,旅游、运输、建筑设计等传统服务领域基础作用更加突出,咨询、金融、专有技术等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步提高。服务贸易地域分布更加均衡。
二、重点领域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服务产业,完善信用、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创新)基地、软件名城建设。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和技术贸易。加快开发保险市场,推进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和创新。积极推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咨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节能审计、咨询、评估及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领域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等商用化服务。(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知识产权局、江西保监局、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
(三)推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国际商务、度假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积极推动旅游服务跨境交付,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鼓励采用项目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依托承包国际工程,大力开拓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网络,完善跨国(境)物流管理政策和配套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邮政、快递企业整合功能和延伸服务。推动商贸服务转型升级,建设一批集展贸直销、电子商务、信息发布、物流配送、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面向国内外市场的服务平台。(省旅发委、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
(四)大力发展社会公共服务和文化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培育健康服务链条。鼓励省内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与国际知名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省内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开发有比较优势的国际化教育服务项目,扩大来赣留学生规模。积极推动会计、法律、品牌价值评估等专业服务对外交流。积极推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加大对烟花鞭炮、创意陶瓷、传统雕刻等服务贸易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服务贸易企业。扩大建筑、服装设计及陶瓷、美术品、广告、动漫和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贸易进出口。鼓励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兴办实体。(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五)加快发展服务外包。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19号),以南昌、赣州为核心,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为依托,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构筑特色鲜明、错位互补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格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南昌市政府、赣州市政府)
三、工作措施
(六)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按照市场导向与企业自主原则,扶持发展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围绕打造“江西服务”品牌,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服务品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和合作联盟,提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支持中小型服务业企业开展对外业务。(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七)培育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城市)。以培育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为依托,引导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加快培育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城市。将发展服务贸易作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与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衔接,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出口产品转向提供全过程的服务链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服务剥离”,推动服务环节外包,促进专业化服务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型企业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在优势领域开展社会化服务。(省商务厅、省工信委、各设区市政府)
(八)促进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巩固和提升南昌、九江服务贸易集聚中心功能区地位,优先发展现代服务贸易;鼓励赣州、吉安、上饶等其他城市充分依托当地制造业转型升级对服务业的巨大需求,加快提升物流、设计研发、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鼓励其他地区发挥产业、资源等优势,在发展特色服务贸易上取得突破。(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
(九)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依法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重点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大力推动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发展;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国(境)外大型企业在赣设立运营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紧密跟踪两岸服务贸易谈判,适时推动江西与台湾服务业互利开放。(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外侨办、省台办、省贸促会)
(十)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拓展境外业务、发展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权益。推动我省服务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商贸、物流、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投资,带动服务贸易出口。(省发改委、省旅发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贸促会、省知识产权局)
(十一)推动服务贸易市场布局多元化。在稳定扩大港澳市场的同时,推动与美、欧、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服务贸易较快发展,重点是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扩大对东盟、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等国家(地区)的技术、电信和建筑工程承包服务出口,提高其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比重。(省商务厅)
(十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省内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通过电子商务参与国际竞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开展跨境贸易的电商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报检、退税、结汇、保险、融资、物流等“一站式”服务。(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十四)落实财税政策。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政策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十五)创新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江西银监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保监局、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省商务厅)
(十六)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便利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便利。为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外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人社厅、省公安厅)
(十七)打造促进平台。支持商协会和促进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体宣传“江西服务”,提升服务贸易品牌和企业形象。办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自主展会,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境内外综合性、专业性服务贸易展会,积极对外推介“江西服务”品牌。积极与主要服务贸易合作伙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在协议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外管局)
(十八)降低企业成本。推动生产要素价格改革,逐步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清理规范服务贸易领域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国家和省规定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征收。落实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充分保障服务贸易企业用地需求,合理降低用地成本。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前提下,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或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兴办现代服务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不增收土地价款。服务贸易企业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政府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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