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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连政办发〔201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
(连政办发〔201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等文件精神,以保障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探索和创新农村河道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配合,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确保农村河道常年保持河面清洁、河岸整洁,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两年内全市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全部落实长效管理制度,使每条农村河道基本达到河面清洁,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坡整洁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的要求。其中,2012年要有48个乡镇 (含街道办事处、场、县区开发区,下同)达到长效管理要求,其余48个乡镇到2013年达到长效管理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工作。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是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的有效措施,也是发挥农村河道综合效益的重要保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抓上手,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到位。
(二)明确管理责任。要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要求,明确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区范围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县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乡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村庄河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大投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农村河道管理经费由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负担。各县区要根据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投入机制,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河道管理工作;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代表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资金;要引进市场机制,通过转让水土资源经营权等方式,实行以河养河,充分发挥河道效益。
(四)加强部门配合。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要抓好农村河道水环境保护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抓好农村公路涉及河道范围的规范管理;林业部门要做好河道绿化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推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对各县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同时,设立专项考核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任务表
单位:个
县(区)
乡镇数(含街道办事处、场、县区开发区)
2012年推进数
2013年推进数
合计
96
48
48
东海县
22
11
11
赣榆县
18
9
9
灌云县
21
10
11
灌南县
14
7
7
新浦区
5
4
1
海州区
7
3
4
开发区
2
1
1
连云区
3
1
2
云台山景区
2
1
1
徐圩新区
2
1
1
附件2
2012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整体推进计划任务表
县(市、区)
推进数
乡镇、街道办事处、场、县区开发区名单
合计
48

东海县
11
石梁河镇、青湖镇、石榴镇、牛山镇、安峰镇、黄川镇、驼峰乡、白塔埠镇、房山镇、平明镇、张湾乡
赣榆县
9
罗阳镇、墩尚镇、沙河镇、欢墩镇、班庄镇、门河镇、城西镇、城头镇、塔山镇
灌云县
10
龙苴乡、侍庄乡、伊山镇、下车乡、白蚬乡、东王集乡、同兴镇、鲁河乡、四队镇、杨集镇
灌南县
7
堆沟港镇、五队乡、田楼乡、长茂镇、北陈集镇、张店镇、三口镇
新浦区
4
浦南镇、岗埠农场、云台农场、新浦经济开发区
海州区
3
新坝镇、板浦镇、洪门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
1
中云街道办事处
连云区
1
宿城乡
云台山景区
1
云台乡
徐圩新区
1
徐圩街道办事处
附件3
2013年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整体推进计划任务表
县(市、区)
推进数
乡镇、街道办事处、场、县区开发区名单
合计
48
东海县
11
李埝林场、山左口乡、桃林镇、洪庄镇、双店镇
南辰乡、李埝乡、温泉镇、横沟乡、石湖乡、曲阳乡
赣榆县
9
宋庄镇、青口镇、海头镇、石桥镇、柘汪镇、金山镇、厉庄镇、赣马镇、黑林镇
灌云县
11
穆圩乡、陡沟乡、南岗乡、小伊乡、伊芦乡、圩丰镇、沂北乡、图河乡、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灌云经济开发区
灌南县
7
新安镇、李集乡、花园乡、新集乡、百禄镇、孟兴庄镇、汤沟镇
新浦区
1
南城镇
海州区
4
锦屏镇、宁海乡、朐阳街道办事处、海州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
1
朝阳镇
连云区
2
云山街道办事处、板桥街道办事处
云台山景区
1
花果山乡
徐圩新区
1
东辛农场
附件4
连云港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设立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对2012-2013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二、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及分值如下:
1.组织领导到位(10分)。县区组织网络不健全扣5分、有组织网络分工不明确扣3分、有组织网络分工明确责任不落实扣2分。乡(镇、场)组织网络不健全扣5分、有组织网络分工不明确扣3分、有组织网络分工明确责任不落实扣2分。
2.制度建设(10分)。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分级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的,得满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没有出台文件不得分。
3.队伍建设(10分)。县区无专职队伍扣4分,有专职队伍未运行落实管理的扣3分,有专职队伍未落实县级河道保洁管理扣2分。乡镇无专职河道管理员扣3分,河道保洁员未覆盖全乡(镇、场)河道按比例相应扣分,未进行公开招聘保洁员和未全面招聘的相应扣分。行政村与河道保洁员未签订责任状或承包协议扣3分,奖惩条款不清扣1~2分。
4.经费落实(20分)。多渠道落实管理资金,县级财政管理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以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拨付单为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得满分;未安排财政管理配套资金的,不得分;已发文下达财政配套资金,但拨付未到位的,按到位比例得分。
5.档案资料(10分)。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合同、年度工作总结、宣传发动材料、考核验收、机构建立等文档规范齐全的,得满分;有一项资料不全或者不规范的,扣2分。
6.管理效果(35分)。每个县区被检查的河道均达到河面清洁“三无”(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坡整洁“三无”(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三无”(无行洪、排涝、输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作物,无圈圩、筑坝)的要求的,得满分;发现一处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7.群众满意度(5分)。对抽查乡镇随机发放民意测评表,群众测评满意度达到95%(包含95%)以上的,得满分;满意度在90%(包含90%)-95%之间的,得8分;满意度在85%(包含85%)-90%之间的,得5分;满意度在85%以下的,不得分。
三、考核方法
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对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检查考核等方面内容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对管理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两方面内容采取现场检查和测评的办法考核打分,以上7个方面考核内容总得分为该县区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总分,作为考核奖励的依据。
四、奖励措施
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先进集体(8个):其中对各县区按考核得分高低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农村长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评选先进集体2个。
2.先进个人(20名):对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中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评选为先进个人。
3.市将根据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安排专项奖励经费,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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