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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的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商政〔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的意见
(商政〔201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政务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实施一套清单管权力、一个中心管数据、政务服务一张网、一个平台到社区、一条热线连百姓的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马上办抓落实推进工作机制为保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并实现网上运行,建成覆盖全市、标准统一、多级联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务公开,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和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切实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2.统一标准,整体规划。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构架和标准体系,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指南,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建设全市网上政务大厅和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监察。
3.健全体系,重心下移。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延伸,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的要求,将能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种证照证明等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社区(村),不能下放的由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实现“一站受理、一站办结”。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建立全市政务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进各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加强集约化统一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的共享共用。统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及宏观经济数据库等资源,提升城市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运行水平持续提升。
(三)工作目标
2017年3月底前完成各类清单的编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上线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成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整合工作,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受理”。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一线接通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和政务服务网上开设阳光政务专栏,全面公开各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各项清单和各种政务服务事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修订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商丘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政〔2016〕24号),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时更新机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和其他职权等类别,确定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同时结合各部门“三定”规定中确定的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责任,理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部门权责清单目录,明确每一项权力的编码、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流程再造,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编制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
2.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清理、取消、减少和简化前置性审批,对国家法定的前置性审批予以明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统一规范和要求,编制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标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予以公开。清单目录之外,任何部门均不能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持续推进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将行政审批机构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健全行政审批专员制度,确保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对审批专员授权到位。
3.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对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公布后,各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据清单实施相关行政审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4.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按照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民政救助、扶贫脱贫、其他类别等12个类别,对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条逐项依法进行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
5.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严格征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加快编制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6.探索建立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市智慧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建设政务数据资源中心
基于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共享,建设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建设政务数据资源中心,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
1.建设基础支撑平台。(1)建设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平台。推进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和地理空间信息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梳理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市直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按需共享数据。今后,各部门不再投资建设政务信息化硬件平台和数据平台。编制政务数据开放清单,明确数据开放范围和边界、责任制度、安全制度,制定年度数据开放计划,统一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渠道。(2)加快全市政务外网建设。全面整合我市现有的政务网络资源,对原有党政信息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政务外网覆盖全市市县两级所有政务部门、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为政务部门开展公共应用系统、协同办公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系统等提供可靠、高效的网络传输保障。(3)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制定全市统一的网络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施安全等级保护;二是建设安全信任体系,建设“一站式”服务的网络实名身份认证信任体系和支撑政务服务网安全运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对全市政务外网的网络系统、安全设备、重要应用系统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监控、统一审计、协同防护,确保政务外网与互联网的有效隔离和正常运行。
2.建设基础信息库。(1)构建人口库。以公安部门的人口数据为基础,全面整合民政、卫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司法、残联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构建以自然人为主题的人口库。(2)构建法人库。全面整合各部门的法人信息资源,主要包括工商、民政、事业单位登记等部门信息资源,构建以法人为主题的法人库。(3)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库。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整合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全市标准统一的多尺度、多时相、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面向政府各部门和公众的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体系。(4)构建地名地址信息库。建立目标明确、标准规范、覆盖全面、实用有效的地名地址库,更好地发挥地名地址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5)构建宏观经济数据库。以统计局和发改委提供的宏观经济数据为主体,以各级各类普查资料、政府综合统计资料、部门行业登记资料、社会经济调查资料等为补充,融合人口、法人和各业务部门采集数据,包括国民收入、社会就业、通货膨胀、财政、金融、民生、消费、工业等方面的统计信息,形成衡量宏观经济指标的宏观经济数据库。(6)构建电子证照文库。整合面向公众用户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以及其他专业证件等证照信息,面向企业用户的工商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信息,实现证照数据、电文的全网络、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与利用,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文库。(7)构建权力清单库。结合政府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形成全市权力清单库,实现各类清单的网上晒权,规范权力运行。
3.建设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以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为基础,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等技术,开展人口主题分析、维稳综合分析、精准扶贫分析、社会保障救助分析、宏观经济分析等应用分析,推进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政务服务知识库,全面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
4.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加快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整理,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推进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建成。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智慧办。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栏目设置、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建成栏目设置规范、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作为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咨询投诉等功能于一体全市统一架构的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避免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两张皮”。政务服务网下设市直厅、示范区厅、梁园厅、睢阳厅、夏邑厅、虞城厅、柘城厅、宁陵厅、睢县厅和民权厅等10个厅,各厅互联互通、深度对接,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的方式,面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全市各级政府各类服务,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公共账号等多种方式呈现,做到统一用户登陆、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的服务。
2.规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发布,实施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要做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3.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申报材料表单化、用户注册实名化,实行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切实提升网上申报办件比率。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全面推广线上线下多级联办、审批中介网上服务。积极开展网上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县(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办理、协同办理。
4.建立网上电子监察平台。自动、实时采集每一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汇总办件数据,实现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从申请到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全流程的动态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和投诉处理。实时监察每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交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实现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对受理事项临近办理时限、达到办理时限、超过办理时限的,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并通过系统内部短消息、手机短信、邮件等方式提示相关人员,促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
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6.推进网上政务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完善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利用实体大厅智能终端设备,为公众提供自助查询、自助打印、排队叫号、多媒体智能评价、申请材料电子化等帮办服务,提高办事便捷化程度。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统一服务标准,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建成。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智慧办。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四)建设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政府外网,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网点)建立功能集成、界面规范、部署集中的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1.建立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运行模式,设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办理界面,以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为索引,实现居民身份证在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一证通行”。开发网上咨询办理、服务热线呼叫、现场自助查询等系统功能,为居民提供网络、电话和窗口服务关联组合的一体化社区公共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托村委会、党员活动中心,建立政务服务村级便民服务站。
2.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下沉。推动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向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下放办事权限,逐步充实社区(村)服务平台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信息,不断扩大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的跨区域通办范围,原则上凡涉及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民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民生保障、证照办理、各类证明、社区事务办理、纠纷调解、信息咨询等政务服务事项,均要逐步纳入社区(村)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受理、一站办结”,并要积极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对审批权限在上级、仅能实行初审转报的事项,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做到一并受理、内部流转,让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打破现有以部门、企业为单位的分散服务模式,构建面向社区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数据共享交换中心为支撑,全面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以社区(村)服务对象为主体,构建社区(村)智慧服务门户,实现水电煤气查询缴费、交通违章在线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在线查询、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出行服务、医院挂号等所有服务集中“一网打尽”。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建成。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智慧办。配合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五)建设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
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政民互动渠道,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集中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生活指南及查询有关部门职能范围等咨询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热线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集成,实现“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服务范围覆盖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
1.整合相关资源。以政府公共服务“一号对外”为工作目标,逐步将市政府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对社会公布的各类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热线,按照直接合并和呼叫转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整合为统一的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高效受理、及时分流的能力。
2.建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整合政府部门热线电话、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网络,建立市级统一的全天候、宽领域、多方位、高质量的12345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语音、视频、短信、彩信、微信、传真、邮件等多种途径,将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请求进行集中统一的受理和回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公众满意度。市辖区公共服务热线逐步整合到市级平台,各县也要逐步建设并与市级联通运行。
3.加强运行保障。优化办理流程,按照“一号受理、分类处置、单位承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复核回访、办结归档”的要求,制定办理标准、规范办理行为、优化办理流程,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理周期、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业务座席,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健全细化工作制度,开发建设集电话语音、网站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多渠道应用和事件办理监督、反馈评价、决策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和常见问题咨询解答知识库,并逐步实现与紧急应急呼叫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的联通协作。
4.强化督查督办。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受理事项的交办、督办、查办、问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加强协调协办,通过跟踪办理进度、回访来电群众等途径,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提升办理效率。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领导接听日、联席会议、部门轮值、舆情分析、情况通报等各项工作制度。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建成。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市智慧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市政府成立 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改革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修订完善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产业集聚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编制工作,负责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付系统,逐步实现政府性非税收入通过互联网缴纳;负责智慧城市、网上政务大厅和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经费的保障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智慧城市办公室负责统筹研究制定智慧城市、智慧政务建设规划和总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市级数据资源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方案,负责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汇聚工作,负责制定网上政务大厅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统筹组织协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市级大数据中心的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技术保障、应用培训和测试评估等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智慧城市办公室负责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研究制定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建设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对政务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政务大厅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各职能部门负责梳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信息、提供服务。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打造“政务服务超市”,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审批专员制,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站)和市直有关单位单独建设的办事大厅的指导以及监督考核。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结合各类新型服务模式、行政审批标准和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建立全市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
(四)加快市民中心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要求管理,做好市民中心建设方案完善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市民中心建设。按照“集中、便民、阳光、高效”的原则,推进审批事项、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集中进驻市民中心,确保应进必进、能进必进,把市民中心建设成为集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成果展示、规划展示、市民办事、市民教育、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平台和市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涉审中介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效能投诉等集中办理、展示的综合服务场所。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政府把推进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全程跟踪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懒政怠政的部门,监察部门要依据有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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