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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教基〔2013〕9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乌教基〔2013〕9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发挥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推动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特色创新,现就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
1.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把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作为学校教育的基
本目标之一,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艺课程和活动时间。
2.以体育和艺术教育为校园文化的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艺校园活动,开发学生潜能、启发学生智力、提升学生能力,构建和谐发展的校园群体文化,搭建师生精神文化的舞台,打造区域体艺教育特色。
二、落实课程标准,抓好教学教研工作
3.更新理念,整合内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和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保证开齐开足体育和艺术教育课程:体育: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 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美术、音乐:小学每周2课时,初中每周1课时,高中三年完成54课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体音美课的现象。
4.开展新理念新教材的课例研究、教学展示等区本、校本教研活动,以区县为交流平台,创新教研活动内容,带动教师学习践行先进的教学理念,积极推进多样化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教研活动的多样性和实效性。
5.有计划地组织体艺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优秀论文、课件评选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教学竞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备课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安全教育的内容,在课堂教学、课外锻炼中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
三、面向全体学生,扩大活动的范畴
7.开展适合学生需要的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文体生活,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平台。以学校为核心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通过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和课余兴趣小组等活动形式,让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
8.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要求:“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时间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体育大课间活动,将大课间活动时间列入课程表,确保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确保每位学生每天在校有1小时的集体体育活动时间。
9.建立健全体育艺术活动制度和竞赛制度,以制度促工作落实。各区(县)教育局每年举行一次全区性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两年举行全区性中小学生音乐节、舞蹈节等艺术节活动,结合实际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中小学生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各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艺术节,并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特点举行各种形式的单项比赛或主题活动,保证学生参与率不少于85%。
10.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检测制度、抽测制度和通报制度,做好上传数据工作。每学期结束,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学生身体素质达标情况进行测评和分析,并将其作为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11.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普及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加大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力度,促进学生发展特长。各学校要根据各自的发展特点,积极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四、强化教师培训工作,提高艺体教师专业素养
12.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质量都能够满足课堂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需要的教师队伍,探索开展灵活、多元的教师培训,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培训,打造一批专业素质及技能水准较高、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要有计划的进行教师结构布局调整,按照规定解决体育艺术教师超工作量问题,以满足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整体提高教学质量。
五、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制度
13.各区(县)要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细则和艺术教育工作评估细则。每年对全区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市教育局每两年对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保障体育艺术教育活动开展
14.配备数量充足、符合标准的体育艺术设施设备,是提高体育艺术教育水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各区(县)、各学校都应按规定建设和配备配齐各类器材设施,确保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正常开展。各区(县)要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各项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学校要严格规范场馆、器材的管理,充分利用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设施和器材进行有实际价值的教学活动,使学校场馆设施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15.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尤其加强对大型体育艺术活动的管理,制定并组织学习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安全。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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