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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哈发〔2012〕10号2012年8月6日)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哈发〔2012〕10号 2012年8月6日)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于科技。我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产量占全省四分之一,农业地位举足轻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种业创新能力作为工作核心,把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把改善农业科技工作条件和农业人才培育作为重要保障,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二、目标任务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和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到2015年,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科技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农业科技研究,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资源,优化科技环境,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继续完善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三)提升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市、县、乡、村“四位一体”服务网络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入户率。
(四)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素质。大力选拔高精尖农业科研人才,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骨干培训,提高科技人员比例。加大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力度。
三、推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1.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基本要求,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以种业创新和公益性农业科研为重点,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项目,多出快出一批科研成果,着力破解制约我市农业生产和产业化的技术瓶颈。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6方面创新研究:开展农业新品种的研究与应用,在区划细化农业气候资源的前提下,主要开展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主要农作物、林木新品种和主要畜禽、水产养殖新品种的研究与应用,提高优良品种自给能力;加快水稻稻花香系列品种提纯复壮,引选玉米、大豆替代或储备品种,选育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当家品种;加快抗低温、耐储藏的名、优、特蔬菜新品种选育;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种植养殖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开展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和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畜牧水产养殖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清洁化运行等方面技术的研究应用,切实解决科技与生产脱节问题。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主要开展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农机具装备的技术研究,加快推广玉米机械收获、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突破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提高机械化水平。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开展绿色健康无公害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化关键技术瓶颈,推进产业化发展。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重点开展农作物、林木主要病虫草害监测预警及综合防治技术、动物疫病防控和药物残留控制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强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抗旱增雨与防雹减灾指挥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主要开展旱田抗旱集成技术、保护性耕作及低碳农业高效生态技术、退化农田修复治理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支撑农业可持续发展。
2.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实际、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创新平台,主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研发、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交易、科技融资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农业企业与大学、研究院所紧密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科技管理创新机制建设,优化科技计划顶层设计,促进政务公开,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科技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建立信用制度,对执行中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审计。完善奖励机制,对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提高市长特别奖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和份额。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发展农业技术市场交易,加快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力度。加强科研创新基础建设,改善科研条件,建立市级重点试验室,加强市农科院实验设施配套建设。启动市动物产品预警监控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市农科院海南种子繁育基地,建立粮食作物、畜禽品种创新试验站,原良种繁育基地和水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区、苗种繁育基地及良种场,加快建设水稻智能化育苗中心,创建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依托市农科院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五常20万亩水稻、双城50万亩玉米等国家级示范园区,方正12万亩水稻、呼兰大用现代农业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各县(市)农业科技园区,搭建新技术推广展示平台。完善配套县乡推广机构实验设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营造宽松自主的创新环境。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构建农业科技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大农业先进技术引进力度。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
(二)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垂直管理。全面实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聘用、上岗条件、岗位责任、绩效考评、知识更新制度。落实国家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择优选择招聘一批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新增岗位80%以上面向涉农专业大学生,并逐步增加专业人员比例。加快解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占编不在岗、在岗非专业的问题。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定位,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做到“四有”,即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经费有保障。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农技推广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在岗人员工资收入要达到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
2.加强农技推广网络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功能,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按照完善市一级、巩固县一级、加强乡一级、建立村一级的目标,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农技推广网络,提升市级推广机构的龙头牵动作用,巩固县级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乡级基础作用,重点建设村级农技服务点,设立村级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彻底解决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农技服务网和12316农业服务平台。
3.开展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加快构建以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其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参与公益性农技推广活动。引导科研教育人员面向生产一线开展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实现农业科研、教学与生产需求的有效对接。鼓励科研院所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继续推广农业“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服务方式,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快速通道。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各类农业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有效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担农技推广项目。
(三)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农业科技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培养、选拔和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培养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选拔机制,建立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县(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
2.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依托农业科技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着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业学科带头人和科技创新骨干。稳定现有农业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定期对科研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以重大农业科研项目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国际、国内前沿技术交流活动。继续实施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做好分层分类定期业务培训,造就一批专业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完善基层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生产一线倾斜。
3.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依托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以提高科技素质、从业技能、经营能力为目标,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继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培养农村科技示范户,提高科技入户率。大力培养农村社会管理型、技能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人才,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向职业化发展。鼓励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年农民在农村就业创业。实施“阳光工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再就业。
(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每年新增加的农业投入资金要优先安排农业科技项目,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调整涉农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农业科技发展,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增加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推广等农业专项资金投入。保障重大项目资金投入,尽快启动市级重点试验室、市动物产品预警监控中心建设项目,配套完善市农科院实验室设备,支持良种化工程和菜篮子工程,保障水稻智能化育苗中心配套资金。
2.加大农技推广投入。建立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基本保障机制,确保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基本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对重大科技项目推广给予资金补助,国家产粮大县财政奖励资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技推广。完善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实验设备。着重加强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增加办公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服务手段。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配备科技入户直通车,行政村和比较大的自然屯设置村级技术员岗位,设立科技示范户,对村级技术员按公益岗位设置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保障科技培训经费。
3.建立科技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企业、个人资金和风险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农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试点。鼓励科研单位走向社会,引领、创办科技企业。支持农业龙头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当前农业科技发展的历史机遇,强化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市委成立以分管农业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农业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涉农及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农业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新技术推广项目。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基础研究、农业科技攻关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其他成员单位要抓好本部门科技创新工作。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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