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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苏发[2004]3号2004年2月2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苏发[2004]3号 2004年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加快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按照“两个率先”的时序要求,实现全面小康日标,现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大力促进农业增效
1.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 按照全省培育优质稻米、“双低”油菜、弱筋小麦、特色水产等16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支农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
2.扶持龙头企业发展。 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引入竞争机制,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优进劣退”、动态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对龙头企业的用地、用水、用电和融资、税收、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继续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出口企业和成长型企业。
3.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和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200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植物病虫害预测预警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工程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鼓励乡村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伤农行为。
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30%以上要用于农业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继续实施农业科技三项更新工程。重点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增强品种创新能力。突出农民增收的科技项目,加大推广力度,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继续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原则,加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确保全省年内改革到位。省财政对财政转移支付县增加改革扶持资金的规模。大力培育各种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功能齐全、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特别是鼓励发展民营农业利技企业,只要具备科技创新能力,在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项目上,要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快农业现代化试验步伐,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途径。
5.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省确保6606万亩基本农刚。保证口粮省内自给,饲料、工业用粮缺口依靠市场调剂。加快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基础好、潜力大的粮食大县,申报建设国家级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切实增加对种粮农民的扶持。2004年,安排粮食风险基金40%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水稻良种补贴。组织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支持主产区发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对农民、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更新大型农机具和新型农机具给予补助。
二、着力改善就业环境,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
6.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 取消各种歧视性就业准入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创建稳定的劳务用工职介基地。积极发挥基层农经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组织优势,大力兴办各类劳务中介组织。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实施“镇镇通”工程,加快建设乡镇劳务信息网络。
7.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扶持力度。2004年,省财政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增加培训投入。大力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跨区培训”。对苏南企业到苏北地区开展用:工培训的,要子以奖励。允许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防止和纠正各种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错误做法。
8.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输入地政府要把对进城农民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继续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取消对进城就业农民收取的各类不合理行政性规费。建立健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惩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的检查力度。
三、加速发展非农产业,广辟农民增收渠道
9.推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省财政继续安排扶持资金,积极推进乡镇企业集中、集聚发展。
10.优化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继续贯彻落实“六放”方针,凡能实行市场化经营且法律法规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鼓励农村民营资本加快进入。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允许新办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认真落实中央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应在资源使用、投融资、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11.壮大小城镇经济。 加强对城镇布局、规模及功能定位的科学规划,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重点发展县城镇。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等参与城镇经济综合开发。要把小城镇建设与壮大县域经济、促进乡镇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扩大非农产业特别是现代新型服务业规模,建立开发区与产业互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快建立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12.整合城乡流通业态。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加快培育农产品现代物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农产品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挂钩,或直接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把销售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
13.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加大对鲜活农产品运销支持力度,继续实行“绿色通道”政策。扶持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2004年,省财政安排开放型农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用于扶持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全力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继续举办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加大我省优势农产品的宣传与推介力度。扶持发展各类外向型农产品行业和商品协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14.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 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200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0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30家农产品行业协会。有关金融机构应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输设备,各级财政要给予贷款贴息的扶持。积极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的辅导和咨询。放开对农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切实加大对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深化供销社改革,鼓励发展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15.不断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确保各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分别高于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数的增长幅度。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各级政府要在国有土地出让金中,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引导“三资”进入农业,巩固“三资”开发农业的强劲势头。
16.稳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2004年,省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苏北、苏中地区的中低产田改造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丘陵山区和高沙土地区农业开发。加大土地复垦开发力度。2004年,全省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100万亩,其中建成耕地20万亩。
17.继续加快农村道路和改水建设。 2004年,全省建设和改造1.3万公里农村公路,优先确保通村公路。对苏北地区(含16个贫困县及黄桥、茅山老区)通村公路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苏中、苏北水网地区的农桥建设,省财政继续给予适当补助。继续扶持农村改水,力争今明两年将农村人口饮用卫生水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
18.全面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和流域治理的同时,继续实施县乡河道疏浚计划。着力抓好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
19.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快村镇绿化步伐,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2004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以清洁家园、清洁河道、清洁生产为重点,加快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抓好农村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污染的治理,重点推进农村改厕,普及推广秸杆、畜禽养殖场粪便和居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技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加大规划经费的投入。整治镇容村貌,鼓励创建一批环保乡镇、旅游乡镇和生态家园。
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民增收活力
2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创建集体农地流转指导价和收益递增机制。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征地规模,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经营性用地要积极探索入股、租赁等使用办法。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不得截留、拖欠,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安排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农村征地拆迁办法和安置补偿制度。
2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全省3年内实现免征农业税,苏南地区今明两年要实施到位。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例下降;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实行“一事一议”筹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控制筹资筹劳标准,严格规范议事和公示程序,严禁平调挪用,“以资代劳”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继续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切实精简冗员。进一步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严禁挪用学杂费支付教师工资等错误做法,坚决杜绝“集资办学”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改革乡镇财政体制,大力化解乡村债务。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切实抓好报刊订阅、道路集资等专项整治,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22.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服务于农村社区的地方性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不断扩大覆盖面。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调整职能,合理分工,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吸引社会资本和外来资本,积极开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试点。鼓励各类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
23.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鼓励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生产、经营和开发。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明晰量化,提高农民来自集体分配的资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和示范章程。全面推进农机、林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国有场圃等农业企业、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制度改革。
24.深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省财政继续对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和黄桥、茅山老区所属乡镇,按参保农民每人每年10元给予补助。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与地方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全面推行乡镇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健全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益
25.完善南北挂钩帮扶机制。 继续实行“五方挂钩”帮扶办法。苏南5市都要成立帮扶苏北协调小组,进一步明确本市和所属县(市、区)的帮扶目标和任务,加大“四项转移”力度;完善南北劳务输入和输出衔接机制,提高苏北劳动力在苏南新增外来劳动力中的比重。南北挂钩市县要由市、县长签订责任状,苏南5市市区和16个挂钩县(市、区)每年完成吸纳苏北30万劳动力任务。
26.大扶贫开发力度。 2004年,全省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担保资金增加到1亿元。要把小额扶贫贷款和兴办农副业项目结合起来,帮助贫困农户通过项目开发加快脱贫步伐。继续加快草危房改造,提高特困户的补助标准,完成4.1万户草危房改造任务。省级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增加部分,应主要用于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社会各界筹集的各类救助资金,应重点用于苏北地区贫困儿童失学救济和贫困人口的生活救助。
27.注重扶贫工作针对性。 各项帮扶资金,要优先用于经济薄弱地区和贫困农户;各项优惠政策,要重点惠及贫困农户。对初、高中毕业后不再升学的贫困户子女,要组织职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和输出中介费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尽快实行特困农户免收农业税和子女义务教育学杂费用。
八、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民增收措施落到实处
28.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切实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级要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农村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拓展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其他各部门也要抓紧制定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形成发展农业、繁荣农村、致富农民的强大合力。
2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双带”能力和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能力,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建设,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开展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0.转变工作作风。 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农民增收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强化对农民增收工作目标责任和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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