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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2011年12月5日苏高法发[2011]14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2011年12月5日 苏高法发[2011]1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实施文化建设工程中的能动作用,为江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依法打击破坏文化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强化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文化进行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科技创新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互联网专项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传播和非法出版等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依法惩处在文化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中的腐败渎职、造假欺诈等犯罪行为,积极促进文化建设重点项目、重大投资安全廉洁运行,保障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稳妥审理文化建设领域发生的各类纠纷。积极探索文化建设领域各类案件的特点和重点,不断改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妥善、慎重审理文化项目建设中因用工、融资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民事诉讼,保障文化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文化建设领域的文化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类文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各类文化创业创新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
3.着力促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切实发挥行政审判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行政管理秩序。加大对文化领域侵权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司法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依职权制止侵权行为。依法支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裁文化市场侵权行为,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及时裁定并予以强制执行。
二、依法保障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形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4.保障和促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以及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动漫游戏等附加值高的新兴文化产业的纠纷,加大对新兴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密切关注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文化业态的发展,积极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及早作出司法应对,促进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妥善审理对外文化贸易纠纷案件,支持、引导我省文化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全球创新资源和最新文化成果、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5.保障和促进民族文化与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积极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和其他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历史和现实,公平合理地协调和平衡在发掘、整理、传承、保护、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保护提供者、持有者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的正当权益,合理利用相关信息,促进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发展,推动传统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弘扬民族产业优势和地区特色经济优势。
6.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妥善审理文化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以及涉及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案件,依法慎用解散、强制清算、财产保全、临时禁令等措施,尽可能维持其经营稳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推动各方利益主体协商化解僵局,通过由股东收购股份,或者减资等方式使争议一方退出公司,维持企业存续。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制度,帮助文化企业渡过暂时性财务危机,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7.保障和促进文化产业投资。积极探索对文化产业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司法保障措施,依法支持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依法引导投资行为的合法化、高效化,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文化产业转移。保护文化企业创业中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拓展文化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投资机构向文化企业进行业务倾斜,着力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融资瓶颈问题。依法支持和保护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促进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依法保护鼓励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8.加强对文化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优秀科研成果和原创性文艺作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止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激励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繁荣。加强对广告、动漫、影视、设计、出版等核心创意形式的保护,注重支持和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作品在商业领域的运用,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合理评估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人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度关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带来的作品使用方式变化和著作权保护的新问题,妥善审理涉及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新类型著作权侵权案件,合理平衡界定原作者、后续作者、技术或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营造有利于新商业模式形成、发展的良好氛围。
9.加强对文化创新企业品牌建设的支持和引导。加大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驰名商标、知名品牌、高新技术成果、创新性设计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文化产业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文化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文化企业的联系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文化创新企业、文化创新产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对司法保护的内在需求,加强分析和研判,提出司法对策和建议,帮助文化创新企业提升管理、运用和保持创新创意的能力。
10.依法维护文化人才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好文化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过程中的纠纷,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平衡劳动者与文化企业双方的利益冲突。妥善审理涉及文化创新创业人才的竞业限制纠纷,处理好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以及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涉及文化创新创业人才的竞业限制纠纷的审理,应当体现既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创新创业者自主择业等合法利益的导向。认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应当注意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拥有商业秘密、被限制者是否掌握或知悉商业秘密并负有保密义务、双方是否约定有竞业补偿费、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最低标准以及是否实际支付等因素。
四、着力促进文化传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1.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庭审直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以及审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活动,通过加强辨法析理、判后答疑、以案讲法等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积极预防、有效应对涉诉热点事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形成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氛围。
12.着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弘扬“和为贵”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尽可能通过调解的办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对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的正面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审理离婚、继承、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的家庭美德,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老年人审判、少年审判、婚姻家庭审判等专业合议庭。
13.着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依法制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行为,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依法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加强执行工作,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宣传教育,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树立依法制裁失信行为、维护诚信行为的司法导向,促进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14.着力推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建设。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虚假恐怖信息传播等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积极参与网络社会管理,深入研究网上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网络涉诉舆情,认真倾听网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网民的关切,及时疏导网民的情绪,有效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推动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健康的网络环境。
五、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15.切实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学习再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法院审判理念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6.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法院建设。建立健全考学述学评学的制度,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推动广大干警自觉地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形成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17.切实加强法院文化队伍和文化阵地建设。切实加强法院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法院文化人才队伍,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人文环境,鼓励和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努力创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院文化作品,创造更多能够体现司法核心价值观、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精品,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理解人民法院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工作机制
18.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要把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加以部署。全省各级法院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谋划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思路、重点和举措。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9.健全完善司法调研机制。全省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全省文化建设发展动向,积极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要加强对文化建设领域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新兴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所引发的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解决,有效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文化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精神生活新期待。
20.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地将人民法院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进行通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社会文化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价值指引偏差,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文化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加大对人民法院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法院保障实施文化建设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评论

予你百年情深

及时,为企业渡难关保驾护航,我们企业再大困难也要替国家分担责任,大灾面前互相理解,共度难关,朋友们大家团结就是力量

30分钟前

笑看流年如风

江宁重整海润光伏倒计时了吗?[恭喜发财]

8小时

携月色出逃

外地员工进不来,隔离14天,4170一人,无语

1天前

浅樱花夏半殇

江苏领导眼光看的远!意识超前。[赞]

半年前

∶潴,想迩.

取缔一切网贷。套路贷公司。严厉打击催收人员。实行责任终身制严厉。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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