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请

中国专利局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规定

一、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的具体规定:1、在专利审批、复审、撤销、无效工作中,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者表示感谢的宴请,不准参加由他们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2、在审批、登记专利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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