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一个砖厂的一个工人,他在工作时摔伤了,然后他一共有两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安排在明年,但是他的家属现在要求一次性给付赔偿款,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依他们要求给付了这个赔偿款,后边儿可能有哪些风险。如果我们提前给付了赔偿款之后,对方家属以第二次手术的实际手术费支出超过赔偿款的理由,向我们再次索要赔偿款,我们的第一次的赔偿给付协议是否还作效?我们还需要赔偿吗?第二个,如果在第二次手术过程后出现了死亡,那么我们还需要给付死亡赔偿金吗?他的死亡我们还需要负责吗?如果第二次手术之后出现了重大残疾的情况,我们也还需要负责吗?像这两种情况像这两种情况是可以通过一次性补偿协议所避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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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