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执行人,在2021年1月4日执行局的法官说和解协行,当时当法官面给了申请执行人3现全。没给收条我。当时法官就在协议上把这3万肘间写在2020年12月30号。现在他人退休了,申请执行人就不承认这批钱,但我后面分期还款都是按协议时间顺序来还的都有帐单。扣微信聊天记录。现在这个法官就非要转账证录,说我这些都成不了已还3万现金的证据。请问这些能成已还3万现金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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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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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