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侧方位停车过程中,确认了后方无行人车辆进行倒车,被当事人已经在车辆视野盲区了,发生了轻微的碰撞,只是碰撞到自行车并没有碰撞到人,也拨打122,保险电话,警察也过来调节了,对方也无大碍,进行了赔偿,第二天被当事人不知什么原因去世了,司法鉴定结果是与器械(我驾驶的车辆)无关,死亡原因是粥样硬化性心肌梗塞死亡的,死者之前有相同病史,责任书下来后根据驾驶人为明察后方情况进行倒车,未明确后方有无行人我判主责,死者无责,但是我明明确定了后方无车辆无行人的,当事人在我的视野盲区,也没有故意要去碰撞他的,这样的判定是否正确,司法鉴定交通事故与死者有轻微因果关系(建议为5%~15%),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相似问题解答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