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参加了某县医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备案制编制的那种,已经签订了《聘用意向协议书》,上面约定了无故不参加后续体检和政审要赔偿5万元,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后续不去的话是不是必须得赔钱才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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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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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