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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李先生等3人参加了某市旅行社组织的去山东的旅游活动,组团社委托地接社负责整个旅游行程。在旅游过程中,由于李先生等在某景点拍照,停留时间比合同时间延长了半个多小时,为不耽误行程,地接社导游安排其他客人游了附近另一景点,这三位游客未游到,就和导游发生了争吵,导致整个行程不愉快。于是,回到目的地后,游客投诉旅行社。认为:组团社未亲自履约,私自“卖团”给地接社;地接社线路安排时对其有歧视,未能将他们和其他客人一视同仁;地接社安排的酒店虽高于合同约定的星级酒店标准,但不是合同约定的酒店。作为组团社的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纠纷重庆 重庆2026-03-12 23:13

律师回复

  • 李永慧律师
    月帮助48106
    你可以针对对方的投诉行为进行举证自辨
    回复于 2023-04-06 11:27: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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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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