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产品责任纠纷,裁判文书违反法《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苦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弟六项规定给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分配举证责任,且以受害人举证不能的过错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为侵害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对抗法定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的过错买单,涉及金额九十六万元。该裁判人知法犯法损害法律权威和审判机关公信力的行为,请求您予以媒体曝光,让国人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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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