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如果男方因为家暴和不善待产后妻子,女方提出离婚,判决书上有明确写明,女方需要每周五下午把孩子送给男方,周六下午接回,但是因为孩子年幼,一不认识父亲,二从未离开过母亲,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重新起诉推翻判决书的那一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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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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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