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建筑工程 > 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代理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

建筑工程河南 三门峡2024-05-11 15:10

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月帮助4759
    您好,对于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一般应用中国商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评标办法》。国务院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允许运用技术评标和经济评标,针对律师代理这个招标,可以采用经济评标的办法,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服务提供者的报价价格和服务质量等都进行综合评价,进而作出最佳选择。
    回复于 2023-02-27 15:11:23

相似问题解答

招标文件中引用了废止的法律条款必须要重新开展招标吗

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之后重新发布时间距离截止时间15天15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所以,招标文件里即便规定可以10月10日前修改招标文件,因为招标文件此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产生的中标结果无效。因此,可以要求废标并重新

招投标法没有约定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要扣留保证金的情形,但是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招标文件是否形成要约?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强制执行

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法规没有规定扣取投标保证金的其他适用情况,

请问未中标招标方未退还投标保证金属于违约吗,如果属于,那么违反的是哪个合同呢,招标文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您好,想了解一下,标书的投标日期,和磋商文件是指投标文件吗?

磋商文件和招标文件有3点不同:一、两者的含义不同:1、磋商文件的含义: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的文件。2、招标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