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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集体荒沟,经过开垦,然后载了杨树,该合同承包期限是30年.先已经过19年,突然被告知是耕地,说是卫片拍摄在耕地上植树,现镇政府要求必须清理还耕,怎样维护自己权益,如何救济?

损害赔偿山东 日照2026-01-26 18:56

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月帮助4759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耕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年,经过19年,此段土地已经超出使用期限,可以认定为法定的集体荒沟,于此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的疑问。其次,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政府有保护公私权益的义务,任何清理植树等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超越其职权範围。因此,您可以根据政府所作出的要求,要求提出详细的官方文件,了解政府的本质要求及其理由,以及作为被告知的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的范围和限度,及时保护您的合法权利;同时,如果有其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将纠纷提交法院,以获得应有的权利救济。
    回复于 2023-02-24 1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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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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