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公司法务 > 咨询详情

因为罚金问题被咧为失信人了

公司法务广东 中山2026-02-09 10:46

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月帮助47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总则》)规定:“失信人是指有义务履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故意不作为、拒不履行民事义务而被依法定义失信的人”。 所以,因为拒不缴纳罚金而被定义为失信人是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失信人,有以下几种惩戒措施: 1.中国法院将作出失信判决,并可能会对失信人进行民事处罚;2.失信人的信用信息将被纳入《中国人民共和国失信联合惩戒规则》,并可能会面临社会舆论压力;3.失信人将被实施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规则》(公布在中国司法部官网),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可能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将受到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如果确认了自身的失信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缓解影响: 1.及时改正行为,按时缴纳欠款;2.向相关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3.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豁免申请;4.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联合惩戒规则》等规定,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等。
    回复于 2023-02-24 10:47:37

相似问题解答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