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

劳动争议北京 北京2024-05-13 16:03

律师回复

  • 蒋燕楚律师
    月帮助18896
    这种情况下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回复于 2023-06-28 18:06:52 咨询他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定义是未按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社保的特征如下: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如下: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原问题:《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定义是什么?》
    回复于 2023-02-16 16:13:26
  •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月帮助4759
    如果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九十五条及其实施条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进行依法追索。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足相应社保费用。此外,公司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它更为严厉的法律处罚。
    回复于 2023-02-16 16:04:35

相似问题解答

与公司劳动纠纷,社保未足额缴纳

当然可以,这个是纠纷。需要你懂的程序。需要很多时间成本来处理这个纠纷。还有你需要准备好必须的材料。你这种还是别这样了。你自己不懂,谁也没有空理你这种小事情。 原问题:《公司未足额为我缴纳社保,我可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吗?》

发现公司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征缴机构申诉。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

工作劳务纠纷,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赔偿

很遗憾,社保基数是由用人单位申报再由社保局审核通过的,这个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保局根据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的60%--300%核定出六个社保缴费基数,一般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都是按60%申报的,这个官司你一点胜算也没有喔! 原问题:《关于用人

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保

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是南京律师。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