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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老工伤人员是1975年发生的工伤,完全符合2010年修定的国家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但该人社局就是歪曲,中央进驻人社部廵视组交办(转办)至江苏省信访局逐级至邗江人社局,但邗江区人社局用《不予受理告知书》来回复,我向江苏省入驻邗江区的廵视组长唐小英写信反映,区人社局胡乱曲解,说我不符合条件,我要他做书面回复,他只肯做电话回复或当面答复,我说这样没有证据,12月13日约谈时的承诺赖得光光,我不能同意口头答复的做法,我还得向上反映,但他们无理拒绝,我是一个七十五岁的老人,2015年已在邗江人局鉴定了六级伤残,由于用人单位金马房地产开发公地拒绝多缴费,按照文件仅选择性地将医保纳入统筹,社保未入。

劳动争议江苏 扬州2026-02-03 07:14

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月帮助4759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案件可能可以以最高法的案例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伤认定程序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具体规定了有关伤残认定和补偿的规定。您可以根据法规主张您的权利,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伤程序规定》要求您在工伤诊断中签字,对导致工伤等结果承担责任等。同时您也可以了解有关法院裁定如何核定工伤认定工伤程序,如何认定因职业病引起的伤残等。依据这些客观条款,就可以就您的案件起诉,并让法官裁定案件,并给出具体的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3-02-16 0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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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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