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及理由:申请人(2022年4月25日-2022年10月20日)休产假共178天,在期间公司发放一共发放薪资为(17982.28元),但申请人休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911.75÷30X178=29143.05元,故申请公司给与补差额(29143.05-17982.28=1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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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