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公职人员,她7岁多时母亲病逝,父亲体弱,靠时年16岁的姐姐扶养长大,靠姐姐姐夫含辛茹苦读书上大学。她退休后向农民姐姐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姐姐从土地承包经营收益中拿出当初村集体分给她的承包土地的那份给她。从39年前算起,即1984年她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至今。第二、从姐姐那里要回1981年分田到户时她的那份土地(含自留地、菜地)。第三:要求分宅基地(祖屋已倒塌)想问,她的这些要求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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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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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