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办理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时,公证书中只表述了放弃XXX房屋所有权的继承权,没有同时表述还要放弃该房屋分摊土地的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在办理该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时就以放弃继承权公证时没有放弃土地使用权为由将房屋的其分推的土地分离,只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其分摊的土地不能继承权公证。至使我无法办理房屋的继承公证。请问该公证处的作法是否正确。
相似问题解答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