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要求在离职证明中明确写上解除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请问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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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合理,保密协议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签订合同前未约定保密事项,员工离职后一般不能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若不属于竞业限制,可适当与离职员工约定保密事项。 原问题:《员工提出离职,我要她签保密协议,合理吗》回复于 2023-02-04 1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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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