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美团不付骑手工资

劳动争议安徽 安庆2024-05-20 17:3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并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原问题:《我是美团骑手站长不给发工资叫我走人怎么办》
    回复于 2023-02-02 20:05:12

相似问题解答

美团众包骑手撞人不赔偿

骑手撞人美团有责任。员工履行职务期间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行为时造成第三人受伤的情况下,受害人起诉时应列谁为被告的问题。实践中有三种方式:1、列公司员工为被告

美团对骑手有什么法律责任

美团骑手工资比较黑暗,随便老板开价还得抽水,如果想赚钱除非跑断腿。美团众包比较人性化也比骑手工资正规,工价和奖金也比骑手高,更加合理的人性化时间,赚钱也多点。商家选择也多选众包,顾客与商家都可以多选择。骑手有点强制性质,至于内部不人性化,那

我撞了美团外卖骑手

骑手撞人美团有责任。 员工履行职务期间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行为时造成第三人受伤的情况下,受害人起诉时应列谁为被告的问题。 实践中有三种方式:1、列公司员工

被美团骑手撞了报警对方全责

他们给出方案,要书面 的。 不行要他们呢出。 口头协议很难说清。 书面一定要盖章(美团的)。才有效。 原问题:《美团骑手把我车撞了,报警责任划分骑手全责,美团让我自己去垫付修车,修完拿发票给报销!这个合理吗?》

美团骑手车祸赔付

你不要陪你让对方来起诉你们公司这些钱都是要有你们公司赔的如果你没有重大过失你是不需要赔偿这些损失的 原问题:《我是美团骑手撞人全责,公司说只能理赔医药费,对方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无法理赔,要我自己出?》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