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乙方违约未做满约定协议期限的(急辞、急走、包括被工厂辞退、劝退),扣除陆天薪酬作为培训费,按每天每小时降低叁元计算按上班工作情况为准,扣除乙方总工资百分之叁拾作为违约金处理。以上条款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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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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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