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地上的护坡,现被征用政府不补偿,因护坡不是我自己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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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承包的山林属于集体 林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地上修建道路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申请,并向林业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向林木所有者支付林木补偿费,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工修建。如果你承包的山林被别人开了路,开路者开路前没有办理征用或者占用林地手续,则属于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由此,你可迅速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县林业局)或者森林公安机关(县森林公安分局)报案,并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对于因修路被毁坏的林木,要求给予你和村委会的合理赔偿。 原问题:《承包的山被人在山上开了条路 不是政府开的,私人开的 这能得到赔偿嘛。打官司能赢吗》回复于 2023-02-02 2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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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