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一个判决生效25年的经济合同纠纷案,前后强制执行了三次,由于郴州某区法院在前两次执行中存在“丢失或侵吞执行财物”的错误行为(也就是前两次执行回的财物法院没有入账数),在2020年查找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第三强制执行时发现了法院内部有“侵吞执行财物的违法违纪问题”,法院为了隐瞒这个“违法错误事实”,只执行回来10%就了“虚假终结”本案执行了,请问有什么好办法,能继续要求法院恢复执行,挽回应执行而未执行的一百多万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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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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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