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虚假诉讼由哪里管辖,我单位改制职工出资入股,新公司成立后,未将我列入股东,单位称已将我所缴纳股金被原单位扣留,用来抵偿我在原单位欠款了,经查我原单位根本未扣留我股金。并将原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评估报告书提供给我,说明报告书没有我的股金被扣留显示。如欠款减或财务账面增益迹象,我凭借还证据向人民法院诉讼,法院与被告相互勾结,采信虚假证据,认定虚假事实,制造虚假判决,请问,我应该向哪里举报。公安,检察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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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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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