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崔某一家指出被告某电力公司在高压线路施工时,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且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改变电路,将66千伏高压直接通过原告家的房屋上空。日前,原告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危险、消除妨害,移除由被告架设并所有的从原告房屋上空通过的35千伏高压电线。 原告诉称,2007年6月26日,被告在线路改造施工时,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改变电线通道,将35千伏高压电线直接通过原告所住的位于北京门头沟某处的房屋上空。被告的这一行为,不但使得原告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随时置于被高压电线损害的危险境地,给原告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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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