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家人在参加17日公务员考试上午的行测考试时,带了正方体和四面体橡皮进去,进门和考试前都展示了,监考老师并没有提出有什么问题。考试中使用老师看到了也没有提出疑问或提醒,等到我家人考完试后直接收走橡皮,并称是违禁物品,当场给予了本次考试零分处理的处罚决定,其依据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但监考老师并未警告或提醒,处罚不当,准考证也没说不可以携带异形橡皮,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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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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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