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8年前卖房子,本人没到场是委托亲戚办理(也没有公证授权),但是已经完成了过户更名,当时签订合同对方应该分3笔付款,前两笔都付过了,今年结尾款时对方却一定要求本人到场才付款。请问如果我本人不到场,对方不付款的话对方是否构成违约?或者我是否可以以当初房产过户时我本人没到场为由申请这笔交易无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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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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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