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伤三级伤残一九年确认工伤
劳动争议辽宁 营口2025-04-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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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是修订前的规定,第37条是修订后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或第37条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该在定残后已经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还应该支付的主要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需要查你所在的《某某省、市、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另外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原问题:《工伤: 我一朋友,在三年前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 现在想离职,想知道公司应赔偿多少。》回复于 2022-12-24 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