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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轻微伤派出所会告知打人者吗

损害赔偿河南 三门峡2024-05-1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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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损伤程度需要达到轻伤害以上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若经鉴定,没有达到轻伤以上损害程度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为人需要负行政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罚决定的结果告知被侵害人。 被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依法可获得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家属交通必要的交通费支出、营养费等费用赔偿。民事赔偿费用可申请公安机关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民事赔偿这块需要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论: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违法嫌疑人支付被侵害人造成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家属交通必要的交通费支出、营养费等损失),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处罚的结果,公安机关会依法告知被侵害人。 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原问题:《老板打我,司法鉴定是轻微伤,要负刑事责任,警察抓到人了会通知我吗?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这些到那里要》
    回复于 2022-12-24 0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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