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9年大学实习期间在上海一超市偷盗,被派出所拍照登记录指纹,当天就被放出来了,好像进行了罚款。当时办案的jc说为了减少对我以后的影响,从轻处理了,当时的户籍在山东。2010年户籍转到江苏,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报考医疗系统的事业编制,要开一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是无犯罪证明,我能开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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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