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仁市多哇镇东维村牧民委员会将同仁市多哇镇东维村异地搬迁工程承包给了被告,同年被告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向华忠、谭金军、谭国祥,2017年4月21日向华忠又将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扎西才让,共承建23套房屋。2018年3月9日扎西才让以拖欠劳务工资为由向同仁市人民法院起诉向华忠、谭国祥、谭金军、被告加多和原告东维村牧民委员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向华忠、谭国祥、谭金军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当时原告没有实际结算被告支付的工程款,在庭审中原告估算陈述了向被告已支付工程款139万元,尚欠19万元,法院按原告的陈述判决在未支付19万元工程款范国内对扎西才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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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