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实习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规定培训期三个月,实习六个月。现在在培训期间工作了一个月二十天。管理人员,要求周六加班,但不予支付加班费用,于是本人周六没有去加班。管理人员以不适合该工作为由,对本人进行辞退下周进行工作交接,出示了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告知书,但是没有公司盖章,只有负责人签字和手写公司名称。合同上对于公司辞退有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告知。问一下能不能向公司要求赔偿,仲裁之类的未毕业实习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规定培训期三个月,实习六个月。现在在培训期间工作了一个月二十天。管理人员,要求周六加班,但不予呢,这份解除劳动的告知书能不能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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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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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