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的一个朋友在两年前因做生意向他借了2万元人民币,并立了字据,约定1年后还款,还款日期至,朋友说资金紧张,要迟一年还。刘某同意了,一年后,朋友还是没有还款,经刘某多次催要后未果。于是刘某将朋友告上法院。刘某的朋友否认刘某向其催款的事实,并认为刘某的债权己过诉讼时效。那么,如果你是原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你应该如何陈述代理词?
经济纠纷陕西 西安2025-11-0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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