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21年9月购买了一套商铺,合同上注明我于2021年9月1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尾款(我在9月11日前已支付完购房款),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合同中有第二款注明:2、在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共同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该商铺所有权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支付给另一方及商铺较让价万分之叁的违约金。请问:开发商至今未通知我去办理过户手续,我是否可以申请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如果起诉至法院,我需要收集提供哪些证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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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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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