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发生小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2021年12月20日事故认定书小汽车主责,电动车次责。电动车主受伤摔倒,2021年12月17日送医,右脚第5拓骨疑似骨折,未住院,回家吃药休养。2021年12月25日诊断右踝关节损伤,后拿药回家休养。2022年1月1日诊断第5拓骨基底骨折,后未住院回家休养。后于2022年1月27日,3月5日复查,4月4日结束治疗。因电动车主60岁以上了,打点零工每个月3000元,单位无法开出工作证明,只有录音等证明在那里打零工。现准备期数,主张以下费用,不知合理否?花了医疗费4696.07元,电动车修理费300元,停车清障费50元,无锡市院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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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