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身体原因(患病)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班主任),向学校提出申请后,学校要求签署拒绝做班主任的责任书为要求才能调整工作岗位,但是签了这个责任书就无法继续评聘职称,请问这种签订责任书的行为合理吗?特别是在老师确实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胜任的情况(有意愿的诊断书),去过再去申诉,有什么法律凭证可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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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军训,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谁违约,约定的违约金如何
正确答案:A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B,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按照小王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小王不能正病假期间,公司已身体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员工辞职
不可以。 合理的病假期间单位不得终止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2、患你好,因身体原因,诉讼无法继续,可否延期
民事诉讼二审也可以延期审理。 二审同一审一样,只要出现法律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都可以延期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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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