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经我同意,占用了我的田地开发房地产,然后补偿了我一块宅基地,我在2005年向村里交了购买宅基地的钱。并且在后期办理了准建证,和统一规划的房屋建造图纸。当时由于宅基地上面有高压线,领导说为了避免发生危险,等高压线拆了以后再做房子,并且给我办理了延期手速。等了十几年,终于在去年高压线拆了,市长说不让做房,给我们重新安置,叫我们等候佳音。一直到今年都杳无音信,现在政府给拆迁户,每户补偿五十多万元,而我们手速齐全,却不给安置补偿,说拆房才安置,我说按照国家一户一宅的政策,也应该给与我们安置。我们去找村里,村里叫我们找西津办事处,办事处总是说领导在协商,一直推脱,至今未果。
相似问题解答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